配强防护力量。下发《关于清明期间区级部门协助各村开展守山看坟工作的通知》,以村为网格对应划分联系单位,区级部门(单位)每日安排10%的干部职工到包片村协助守山看坟,加强清明期间各村森林防火巡护力量,严管进山人员和火源。
严肃督导检查。区级领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联系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督导,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目标绩效办牵头对各部门(单位)人员在岗及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实时督查,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横幅、倡议书、短信提醒等方式,全覆盖、无死角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送文明祭祀短信6万余条,持续营造清明期间群防共防森林火灾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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