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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四举措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

发布时间:2023-04-14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医疗保障局

  为增强医保统筹基金保障能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1月1日攀枝花市正式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为确保辖区职工医保门诊待遇,西区四举措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落地实施。

  一、研判形势,提前谋划

  区医保局迅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学习研究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梳理、讨论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账办法的调整内容、新增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制度及“两病”门诊用药待遇政策,分析推进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时刻关注参保群众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按照市医保局统一安排,为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迅速将西区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乡镇卫生院、1家妇幼保健服务中心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主动到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攀煤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和华荣、新攀煤公司等企事业单位调研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推进和执行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将问题台账和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医保局,并在定点医药机构培训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要求西区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安排专人引导就诊参保职工持卡结算,实现参保职工门诊共济。

  三、强化培训,回应关切

  持续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的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培训工作,畅通待遇享受渠道,确保参保群众享受优质的医保服务,树立医疗保险共建共享、互助共济的理念,确保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平稳实施。加强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切,针对个人账户上账金额减少等热点问题,积极宣传引导,明确政策解释口径,准确解读有关政策,大力宣传医保共建共享、互助共济的重要意义及门诊统筹报销政策,合理引导参保人员预期,及时回应参保人员关切,不断增加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做到符合一家、审批一家、开通一家。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西区多次组织辖区各参保单位及村(社区)医保经办人员召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培训会,分发《致参保群众的一封信》,宣传解释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政策背景及意义,传达学习《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经办规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重点培训医保个人账户计账办法和门诊统筹报销政策,进一步安排有关维稳工作。

  在2月7日—10日召开的西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西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区医保局向4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分发医保小贴士宣传单,进一步宣传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各代表、委员围绕该政策对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账办法的调整、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制度及“两病”门诊用药待遇政策展开了热烈讨论,均表示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是将“救命钱”用在了刀刃上,对该政策的出台给予充分的肯定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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