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工作,1月17日,区医保局召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培训会,西区各参保单位及村(社区)医保经办人员110余人参加。
会上,区医保局宣传解释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政策背景及意义,传达学习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经办规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重点培训了医保个人账户计账和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会议对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参保单位以及各社区经办人员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重大意义,压紧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结合实际梳理风险隐患,提出解决措施,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各参保单位及社区经办人员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把握政策解释口径,准确解读有关政策,合理引导参保人员预期,及时回应参保人员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做好信访维稳,防止矛盾激化。各参保单位要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降低舆情风险,及时消除各种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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