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安排部署,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确保《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地见效,4月7日,西区医保局在区税务局会议室召开“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宣传活动动员大会。
会议传达了《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医保监管函〔2021〕16号)《“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解读了相关政策要求。
会议强调,集中宣传活动已正式启动,各定点零售药店需高度重视此宣传活动,统一认识,认真学习《条例》及《实施意见》相关政策内容,从内到外宣传到位、认知到位、理解到位,充分发挥自身力量,大力宣传相关政策,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
会议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应采取宣挂标语横幅、发放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制作的全国统一的宣传海报、折页等方式进行宣传,并张贴投诉举报电话,5月10日前将相关工作照片、简报、总结报区医保局,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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