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医保且取得特殊疾病补助资格的异地就医人员,可将治疗特殊疾病的门诊垫付费用每半年一次交至医保经办机构进行集中报销。2024年1—2月,西区医保“三步走”开展2023年下半年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报销工作。
一收单。收单分为前台现场收单和邮寄收单,前台现场收单时认真核对资料数目,确认资料齐全无误后及时受理,邮寄收单时对每一份邮寄资料进行即时登记,避免报销单据的丢失与遗漏,对资料不齐的人员及时电话联系,一次性告知完善相关资料。
二审核。建立多级审核制度,初审人员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医疗费用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准确无误后录入业务系统生成报账支付表,复核人员严格按照药品、诊疗、耗材三个目录及医保的相关政策开展二轮复核,核实无误后由医保事务中心主任签字审批。
三支付。报账支付表获批后,将转账凭证提交给出纳进行转账支付,支付完成后及时归档并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据统计,截至目前已完成门诊特殊疾病收单202份,完成支付185人次11万余元。接下来西区医保将一如既往做实做细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报销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做到既防止多报销导致基金不当支出,又防止少报销导致参保人员待遇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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