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治理的决策部署,以省生态环境督察为契机,全面加强对辖区重点监管工贸企业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与整治,督促工贸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工贸行业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新成效。
环境督察期间,区应急管理局要求:一是辖区各工贸企业对照省、市督察组的要求,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改,排查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对排查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资金、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二是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同步推进。三是加大督促力度,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及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单位,精准督促指导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治,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以省生态环境督察为契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工作,对已整改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新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纳入整治范围,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提升员工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大对工贸企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督导力度,确保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工贸行业生态环境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企业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为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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