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涉水涉河安全工作,2月26日,区河长制办公室、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联合开展涉水涉河安全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了金沙江(西区段)、拉罗箐河(西区段)河道行洪安全、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水涉河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庄上村美丽乡村河岸综合整治项目临江处,已设置安装安全警示牌,有志愿者在河岸巡逻,劝导游玩群众,清理白色垃圾。但安全警示牌设置数量较少,不明显。区河长制办公室现场督促该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增加安全警示牌数量,加强巡逻劝导,提醒游玩群众做好安全防护,不得擅自进入危险水域。
下一步区河长制办公室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管须安全”的原则,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安全责任。同时做好涉水涉河日常安查,确保河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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