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对接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和体育局等有关部门,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次。通过横幅、展板和卡通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向中小学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助力提高未成年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意识,树立正确法治观念。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规定。严格落实“两高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管理,健全封存、查询、解除等具体规定。抓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和关爱帮扶,邀请有关专家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就业就学指导3人次,开展心理辅导3场,帮助其重回人生正常轨道。
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坚持把做好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利用专业法律资源,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通过组织调研、宣讲、结对服务等形式,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新格局。2024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未成年人法律咨询2人次,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4次,切实维护了辖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55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