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工业循环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和行业范围内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西区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信息化、无线电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
(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参与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工业领域、信息化领域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长期工业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铁路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发布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备案权限内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工业重大产业化项目。
(五)负责全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制编下达全区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工业循环经济重大示范项目与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及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行业范围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定全区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的协调工作,指导工业企业融资工作。
(八)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和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支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拟订促进全区工业类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区行业范围内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九)负责对全区工业行业(不包括煤炭、矿山)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工业节能环保、机械制造、太阳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范围内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和互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一)负责研究制定并推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非公有制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布局结构等优化调整,引导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非公有制企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服务,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产业区域合作和行业协调合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市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三)执行全区无线电管理的具体办法。配合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监测工作,并参与协调处理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务。
(十四)负责全区工业、信息化、无线电管理、工业循环经济等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初审、转报、审批。
(十五)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和盐业专营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相关工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
2.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产业政策,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负责医药生产行业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3.与区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技术改造项目转报备案,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循环经济及节能节水工作;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工作,起草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新建项目转报备案;负责全区循环经济及节能宏观规划及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全区能源行业规划职责,重点负责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能源发展总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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