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以来,我国先后发生多起H5N8禽流感疫情和非洲猪瘟疫情,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风险持续加大,外疫传入风险不断增加,动物疫情防控十分严峻。格里坪镇及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积极谋划工作措施,协调村、组、社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新冠疫情和动物疫情阻击战。
二、明确目标任务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古典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5%以上,其中集中免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古典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三、落实工作举措
(一)加强技术指导与培训
镇畜牧兽医站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计划安排,加强对养殖大户宣传与指导,督促养殖大户规范建立免疫档案、消毒记录等养殖记录,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操作技术培训,着重监督指导免疫注射过程中疫苗冷藏保存、使用、更换针头、消毒和个人防护,采取到村到户现场指导培训的方式进行指导培训,对辖区内畜禽养殖人员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做到培训对象全覆盖。
(二)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1.强化基础免疫,保障免疫质量。一是严格落实防控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落实防疫责任,签订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经营的防疫主体责任,针对养殖大户及散养户畜禽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二是严密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坚持“五统一”、“五不漏”,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标识到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三是创新防疫模式。实行村、组、社区包干工作制度。
2.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进一步落实现行有效防控措施,一是持续开展春季“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行动,全面做好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消毒灭源工作,广泛开展大培训、大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生猪全产业链特别是中小养殖户的生物安全意识,告诫不能通过网络购买生猪,更不能到省外直接购买生猪。二是及时补充调整“3+1”网格管理员,将责任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镇、村网格员要加强辖区内生猪交易监管,动态掌握辖区内生猪买卖、存栏补栏和发病死亡情况,每日报告有关情况。要将网格化公示牌挂在村、养殖场(户)的醒目位置,方便群众知晓联系。三是严格生猪及产品调运监管,严禁从市外违规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禁止散户从省外调运仔猪和种猪,养殖大户从省外调运种猪和仔猪须办理“点对点”调运手续,对市外调入的种猪和仔猪实行落地24小时内批批抽检,并集中隔离饲养观察21天,隔离期结束且全为阴性情况下,才能进行分销或转场饲养。进一步落实现行有效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工作方案,严格调运监管、严禁泔水喂猪、强化监测等关键防控措施,阻击非洲猪瘟疫情传播,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防控阻击战。
3.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充分认识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公共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生产安全的严重威胁,要围绕候鸟迁徙带、江河、库区等高风险区域,以林下养殖、水禽养殖、家禽散养户等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和监测,及早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要加强与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强化措施联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有效开展防控工作。
4.加强重点人畜共患病的防控。 深入贯彻实施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大力抓好人畜共患病免疫和综合防控工作,强化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等优先病种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确保取得实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布病控制与净化技术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布病区域净化,严格实施布病检测和监管措施,严格限制活畜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
5.继续开展狂犬病犬只定点免疫和集中免疫工作。一定点免疫。宠爱动物诊所每月15日为狂犬病犬只免费免疫日(免疫狂犬病单苗)。地点:西区清香坪步行街二楼,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18008297866。二集中免疫。各街道办事处、格里坪镇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犬只进行集中免疫,具体集中免疫相关事项请联系宠爱动物诊所进行商定。
6.强化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加强村级疫情报告的管理,充分发挥村防疫员和网格管理员的作用,疫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认真贯彻执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完善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和其他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防控机制,强化应急值守,规范应急程序,储备应急物资,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现疑似疫情,认真进行核查,果断处置,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坚决防止扩散蔓延,减少损失,降低影响。
(三)强化防疫物资管理
按照《四川省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运输、贮藏和使用疫苗,确保免疫质量。一是要做好疫苗、消毒药、耳标等防疫物资出入库、发放使用等记录记载,加强账目管理,防疫物资发放使用须做到“先进先出”;二是随时对冷藏设备进行检查是否存在断电或达不到疫苗保存的温度条件等。三是对镇、村所保存的疫苗进行质量形态检查,凡出现破乳和内容物变色等异常的疫苗一律停用。
(四)多举措,强化宣传
各村、组、社区要充分利宣传栏、宣传单、村组会、坝坝会、亲友聚会等形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疫病危害的宣传力度,依法制疫。同时,让广大民众进一步了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理解并支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四、扎实开展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
(一)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开展时间
全区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从2021年3月5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集中57天时间,全面开展我区的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
(二)工作总体要求
1.春季集中免疫期间对辖区内所有应免畜禽进行普免。
2.养猪大户。按该户免疫程序进行古典猪瘟、猪口蹄疫等疫病的免疫,由户主负责进行免疫,并规范建立免疫档案。
3.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压实,确保免疫工作落到实处、见实效。严格按照“五统一(既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评价免疫质量)、五不漏”(即区不漏镇(街办)、镇(街办)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畜)的要求实施,对应免畜禽实施全覆盖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决不留空白和死角。
4.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古典猪瘟实行免费强制免疫,应免畜禽免疫率达100%;猪、牛、羊免疫耳标佩戴100%;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达70%以上,凡低于上述标准的要分析原因及时补免。
5.村、组为村级防疫员出具本村、组秋防免疫注射情况证明,证明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三)生物安全防护要求
1.人员防护。入户免疫时,村防疫员及协助人员统一穿医用工作服,戴口罩。医用工作服在晚上回家时必须立即清洗干净并彻底消毒、晾干。
2.人员消毒。村防疫员及协助人员每进出一家必须做到进出都消毒。具体做法为:村防疫员及协助人员相互用随身携带的消毒小喷壶进行全身消毒,包括随身携带的免疫器具、鞋底等进行彻底消毒。
(四)免疫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一畜一针头的技术要求。在免疫注射中要根据牲畜大小使用合适的针头,使疫苗到达正确的注射部位,严格按照各类疫苗的使用说明书使用、保存、运输疫苗,疫苗使用前应仔细阅读疫苗使用说明书,仔细检查包装,如发现瓶破,瓶口胶塞破损,瓶签不清、漏气、内容物变色、过期失效和未在规定温度下保存等情况禁止使用。
2.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各类疫苗说明中规定的剂量注射,做到注射部位准确、注射剂量准确,严禁减量或加量注射,认真做好注射器等器械的消毒工作。
3.规范建立畜禽免疫档案。做到一社(场)一册,一户一页,一畜一格。免疫时间、免疫剂量、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和农户签名应详细记载,免疫档案记录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填写规范,为溯源提供依据。
(五)督查指导
为保证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顺利完成,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对免疫工作进展、免疫操作、生物安全防护、免疫标识佩戴、免疫密度及免疫质量、免疫档案建立、疫情监测和报告、防疫物资管理进行督查指导。督查指导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五、春防疫苗需求计划及报表总结等材料报送
1.请各街道办事处、格里坪镇于2021年3月23日前将疫苗需求计划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请各街道办事处、格里坪镇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春防汇总表、春防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格里坪镇畜牧兽医站要从3月19日开始,每周四9时以前将春防工作进度情况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牲畜强制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助材料报送,严格按照《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牲畜强制免疫副反应死亡补助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备齐所需材料上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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