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组织和行为,引导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科学发展及推进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12月8日,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会同格里坪镇组织辖区内38家农业生产专合社、种(养)植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召开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薄膜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办法》宣传培训暨工作部署会 。
会上,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薄膜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根据相关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增强法律意识。各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要准确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法律精神,按照法律要求,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认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强化示范带动效应。二是做好回收工作。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农业薄膜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建立回收台账,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员工、本社社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农业环境保护规定、政策要求、绿色农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质量意识和参与意识,养成不在田间地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的习惯,自觉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固体废弃的回收工作,为全区农业安全生产、绿色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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