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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0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全面履行工作职能,深化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为加快我区依法治林进程,建设法治林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为有效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治林和“八五”普法工作相结合,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亲自分管政策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领导小组还将班子成员作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进一步推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常年聘请了法律顾问,明确了2021年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局依法治区小组负责依法治林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对部署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将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干部职工评优评先的基础条件,保证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机制,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工作高效推进。

  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深化实行《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和《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全面推动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建立和健全完善了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程序和机制,把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依法治区工作有组织、按规划、分步骤、有重点地推动。二是实行目标管理,对全区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定期督查,明确工作职责,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追究执行不力的科室及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主动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要求规范行政行为。四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将全面依法行政和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强化局党组、纪检的监督职能。仔细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健全述职述廉等制度,坚决反四风、强作风,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同时,大力推动依法治林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增加依法治林的针对性,提高普法依法治林的实效性,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坚持宣传教育,提高普法水平,实现全民普法发展。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七进,推动依法治区进程。充分利用各种机会,以国家和林业重点法律法规及政策进乡村、企业、单位、机关、社区、学校、宗教等重点区域,适时持续开展普法宣扬训练活动。结合日常开展工作到基层宣传普及涉林法律法规,以及通过制作横幅标语、张贴宣传资料、短信、微信、微视频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林业、关爱林业,确保我区无重大涉林案件发生,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我区生态建设和现代林业产业进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依托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厂矿等,进一步强化辖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共签订《西区森林防火告知书》30余份,制作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日历4000余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宣传手册5000余份、森林防火宣传纸杯40000余个、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宣传单2000余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10000余条,喷写宣传标语300余条,悬挂横幅 100余幅,播放宣传喇叭100余次。

  (四)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要求(规范)决策程序,推动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建立健全“三项制度”,重大决策集体商量、严格根据“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林业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二是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了行政权力清单,大力推动责任清单制度,逐一厘清与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优化和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的公开性和高效性;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与区行政审批局对接,认真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能够纳入政务服务网的权力事项全部录入,严格落实了案件录入时限要求。同时,根据群众实际生产需要,减少群众多跑路,主动向市级申请许可事项,推行“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优化服务事项申请流程,减少办理事项,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为群众供应优质、牢靠、便捷的服务平台,切实把林业工作重点转到加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上来。三是坚持文明要求(规范)化执法,始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惩罚法》,科学划分不同执法环节应当担当的责任,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岗位,逐步完善了责任明确、制度要求(规范)、监督到位的执法监督机制。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深化两法连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善立卷归档和重大案件报送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审核、审批制度,要求(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五)持续学法研讨,强化学习思考,加强重点内容学习。

  在抓好《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林业局全面推动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的学习的同时,组织区林业工作人员多次参加省、市举办的关于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专题培训,平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六)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平台建设,展现工作透亮度。

  为全面推动政务公开,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及时、安全、有效,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事务,及时完善平台建设,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专人承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2021年以来,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林业信息30余条,方便了社会公众了解我区林业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工作透亮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加权和监督权,确保我局依法治林工作扎实推动,同时也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七)打击违法行为,严格办事程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为了守住生态底线,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我局执法人员严格办事程序,持续开展打击涉及林木采伐、林地使用、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植物检疫、林木种苗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活动。截至11月,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8起,其中包含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5起,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案件3起。处理违法人员8人,有效震慑了涉林违法者的嚣张气焰。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一是创新宣传引导方式。在全市率先设计制作《森林防火明白卡》,印制法律法规、森林知识、报警电话、包片领导等内容,入户张贴2.1万余张,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在全市率先延伸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监督机制,明确将攀枝花西区家家有“小小安全监督员”为引导目标,推动森林防火防灾教育引导工作,发挥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群防群控连锁效应。

  二是创新技防手段。在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伊始,就委托科技公司开发“进山人员管理系统”,推行西区森林“防火码”,延伸拓展扫码进山、轨迹管控、电子围栏、预警处理等管控功能,通过科技手段实现对进山人员的有效监管。

  三是创新督导方式。研究制定《攀枝花市西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述职制度》,采取不定时随机抽取和脱稿等方式,针对西区森防指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和“七级包保”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情况,每月抽取5至6人开展问答式述职,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和干部选拔人员依据,倒逼部门单位落实“七级包保”责任,督促重点林缘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是形成“空天地人”一体化监测体系。利用两套卫星林火监测系统,持续动态观测西区火情热点。购置两台巡护侦查无人机,高火险期不定时开展空中巡护。通过新建和利用现有瞭望塔改造,已建成7套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西区90%的林区视频监控覆盖。组建46人的巡山护林队伍,网格化开展巡山护林;设立固定防火检查站7个,防火期每站设置4名检查人员,严格管控进山火源;高火险期根据需要增加志愿巡护、临时卡点、坟山坟地值守等人员,进一步织密织牢巡护网格。

  (二)着力抓好项目建设,深入推进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加快实施林业重点造林项目。通过实施“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项目”和“西区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实现生态修复面积900余亩。改善了市区视野区生态环境,西区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是全面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积极制定有害生物防治方案,落实防治措施,组织森防工作人员及时完成主要林区的有害生物防治诱捕器挂设工作,对全区主要松林进行了全面覆盖;落实专职监测员,定时观测、更换诱芯,及时掌握森林病虫害动态;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重点单位、重点林区隐患排查,积极指导全区林业企业防治红火蚁,每月开展森林病虫害重点区域现场抽查2次,发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器具和红火蚁诱剂共60余套;积极与市森防站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对格里坪木材交易市场开展检查,针对木材交易市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跨区县运输木材是否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未办理跨区县植物检疫证书企业及个体经营户进行批评教育,下达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持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为改善西区生态环境,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月29日,在庄上村金沙江边,组织开展了以“全民植树四十载,绿色扮靓攀枝花”为主题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区50余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约200名干部职工参加活动。活动当天植树5亩,栽植凤凰树200余株。

  四是认真做好名木古树保护工作。积极投入资金对全部挂牌的古树实施抚育管理措施,对地面硬化透气度差、有土壤流失,古树有洞眼、枯枝条多的,采取修建树池、堵洞修补、树干涂白、补充营养液等技术措施加以复壮保护。

  (三)抓实抓细资源管理,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森林督查暨林地年度变更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林业部门要求,认真开展了年度森林督查工作与林地年度变更工作,为将相关调查成果应用于西区森林资源日常管理并及时更新西区林地数据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森林资源管护全面加强。

  二是全面建立林长制。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有关要求,西区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压实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抓实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推深做实林长制各项工作。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较薄弱。林业执法涉及面广、条件艰苦、对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及林业法律法规掌握运用水平要求高。同时林业案件的发生具有突然性、紧迫性,如森林火灾案件、野生动物案件等,需要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参照原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模式,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均在岗待命。原森林公安转隶前,8名民警专职负责办理全区林业案件,年均办理案件30件左右。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力量与行政案件查办工作量日益增加的要求有差距。

  (二)林业行政执法机构未设立。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案件办理划归区林业局负责,区编办至今未配备专业林业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机构,无执法人员行政编制,没有专业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

  (三)林业行政执法执行难度大。区林业局在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对违法人员无强制措施,办案十分困难,特别表现在证据锁定、调查取证、询问调查、罚款缴纳等方面。难以对各类涉林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四)针对林农普法较为困难。由于农村特殊的条件,一些地方林农学习法律知识的观念淡薄,时间缺乏,由此造成法律知识也就缺乏,自觉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较差。从而反映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还需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实践的结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考核机制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依法治区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全年综合目标考核,虽然多次强调,但依然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四、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紧抓学法教育、突出领导作用、发挥领导职能,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及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加强组织保障。召开关于新修订后的《森林法》专题培训,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4次,培训50余人次,提升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与此同时,拓宽学习渠道,利用QQ群、微信群等平台发布专题学习教育资料,便于全局工作人员随时随地参加学习;参与重大决策集体讨论8次,听取意见,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核。谋划指导法治政府建设,把本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创建法制林业贡献力量。

  五、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2年,西区林业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依法治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坚持“四统一”,即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和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规范文书、档案管理,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规范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二)继续加强机关法制教育培训。健全和坚持机关制度,组织和督促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和考核力度。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查力度,有利于查找问题、整改不足。切实贯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的原则。不断完善监督内容、拓展监督层面、探索监督方式、改进监督手段。全面监督局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针对违法情形,及时予以纠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变部分监督为全面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削减和避开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要求(规范)现象,对违法、违规案件要坚决予以追究,建立健全错案登记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审查,确保合法、合规。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变部分监督为全面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局机关正确实施行政法律规范。

  (四)健全长效化的法制宣传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发展行业普法队伍,充实宣讲能力强、法律素质高的普法骨干,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送法上门与广大群众零距离沟通、普及法律常识。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林业局报送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加大信息宣扬力度,增加依法行政工作透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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