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区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攀枝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攀财综〔2016〕14号)规定,区财政局积极开展2020年全区各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工作,此次代征工作共涉及89个预算单位,共计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7.78万元。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坚持统筹兼顾。在收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代征文件后,区财政局第一时间与区税务局、区残联沟通衔接,全面梳理关键工作步骤,明确征收前后注意事项,形成联合控管征缴机制,确保征收工作有效推进。
二是组织业务学习,确保征管规范。针对最新残保金征收办法在征收主体、征收范围、计征基数、政策优惠等方面的变化,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充分掌握政策,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确保征管规范,为残保金征缴工作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严格流程审核,保障数据真实。区财政局下发《关于报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明确填报口径和操作流程。各单位数据上报后,及时与区残联确认各单位残疾职工就业认定情况,并对报送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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