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主要职责,攀枝花市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四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人事、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和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撰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卫保障服务、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参与对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编制固定资产投资和维修(维护)项目经费申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帐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算编制、财务决算的编报工作。负责经济信息的收集,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日常工作。
(二)法制股(数字化管理中心)
负责城管体制、法规建设,监督指导和开展城管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城管系统的综合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负责对有关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根据省、市、区部署和要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并依法开展城市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组织听证。负责信访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及宗教防邪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机构对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案件的派遣、批转、回复工作。
(三)市政容貌股
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并拟订行业管理规划、规范、标准及相关政策。制定全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规划,并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负责环卫行业的招投标、招商引资、特许经营、开放市场等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卫作业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处理环卫相关突发、应急事件。参与卫生单位创建和指导管理、城市环卫建设项目综合验收。负责事权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审核监督和管理。负责拟订市政设施发展和管理的政策、计划、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建城区内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照明以及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行业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成区城市雕塑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对临时占用城市主干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的规划定点工作。参与城市主干道建设方案审定工作。参与编制城市亮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城市亮化工程的监督指导。负责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城市公用事业(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燃气企业、城市供排水企业的营运和服务监督指导。负责公用事业(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的特许经营及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城市公用事业专业规划、建设计划及相关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建设中供排水管线的改(扩)建项目的规划及评审工作。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统计分析工作。
(四)园林绿化股
负责对全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和检查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公园建设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任务。参与城市园林景观方案的制定。负责城市建成区管理权限内行道树及附属公共绿地的管理。参与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机关党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55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