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3月22日至4月19日对区综合执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综合执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坚决把落实整改作为当前第一要务,按照“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统筹推进”的原则,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逐条制订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有1个正在整改中。
(一)主动担当,层层压实责任。巡察是发现问题,整改是解决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担负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委委员、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好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任务,切实做到明责履责尽责,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二)细化任务,明确整改时效。区综合执法局党委严格依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中共攀枝花市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十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区综合执法局党委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指定整改责任人,切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反思总结,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公文处理制度》《区综合执法局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防控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以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用结合。区综合执法局党委明确全年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安排不少于十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每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至少安排一名党委成员结合近期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分享学习心得。二是规范学习内容。对2019年—2021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党委会学习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没有及时学习的内容进行补课。三是督促平台学习。结合人事管理工作,对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实行分类管理、分级督促,建立奖惩制度及学习情况“红黑榜”,每周通报“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督促平台学习。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党委书记“三带头”“三个亲自”,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作为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明确每年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少于4次。二是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区综合执法局党委认真组织“回头看”,修订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新梳理学习流程,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规范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补充完善会议资料,实现专本专记。
(三)关于“党委协调监督各方的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区综合执法局“三重一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零星工程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招投标、开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二是严格落实招投标规定,全面清理问题项目。严格根据项目管理及招投标规定,全面开展项目清查,补充完善项目资料,并对相关问题作了整改。三是强化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工作,修订完善《区综合执法局政务督办制度》,确定督办内容、督办方式、督办程序,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督办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四是强化管理制度执行。结合实际,梳理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强制度的监督执行。按照各级人事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修订完善人事管理各项制度,对照开展人事调整和定岗定员工作。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监管,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一律依规处理。
(四)关于“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严谨细致,完善收发文管理制度。区综合执法局党委修订完善《公文处理制度》《信息报送、公文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撰稿人、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责任,用制度倒逼责任人严谨细致落实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公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公文水平。二是完善信访制度,压实工作作风。修订完善《信访管理工作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严格实施首问责任制,建立信访工作台账,明确时限,逐件办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开展信访工作培训,定期开展干部职工信访、投诉专题教育,提升干部职工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三是强化责任担当,逐级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区综合执法局党委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及具体责任人,逐级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预算管理》等规定,规范资金支出用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财务报销资料审核。严格根据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加强财务报销资料审核,对报销资料不全、清单无经办人签字、未附请假条等问题,坚决不予报销。三是严格按照规定报销差旅费。严格根据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差旅费,加大差旅费费用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住宿、交通等费用,坚决不予报销。四是规范开支财务经费。严格按照行政经费和工会经费开支管理规定,加强财务支出管理,规范行政经费和工会经费开支,对不合理、不合规的支出坚决不予开支。五是严格票据审核。严格根据财务票据管理规定,加强财务票据审核,对使用不合规票据进行报销的,坚决不予报销。六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定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做到帐、卡、物相符。七是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定期安排财务工作人员参加财政部门开展的财务培训,加强财务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经验和管理水平。
(六)关于“扩大财政支出范围”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综合执法局党委成立清退小组,认真梳理摸清2019年、2020年配备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人员情况,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文件要求,核算出每人应清退的金额,正在分批次,加紧整改中。
(七)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三重一大”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议题审批程序。安排专人作党委会会议记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会议记录的培训。二是加强党委委员、班子成员沟通协调,提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党委委员、班子成员之间以谈心谈话的方式,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沟通交流,自查互省,促进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提升党委委员、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每次党委会召开前,充分交换意见,切实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
(八)关于“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清查党支部党费收交情况。党支部组织清查2018年—2021年党费收交情况,查明原因后,已及时补交差额;召开支委会,剖析问题产生原因,举一反三,规范党费收取、复核、上交全流程。二是规范党费管理。建立党费管理制度,制作党费管理账簿,安排专人(两名)负责党费收缴、使用。三是按要求填写党支部工作纪实本。规范党支部工作纪实本填写要求,党支部书记及时督促党支部委员进行填写,并每季度对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局党委每半年对党支部工作纪实本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严格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九)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工作落实。开展廉政风险教育,梳理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同时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监督,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对干部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廉政提醒。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各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至少开展工作纪律检查一次,并形成检查台账;局党委不定期对全局工作纪律进行检查,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检查履职担当情况,强化监督管理。三是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坚持考核结果逗真碰硬,为能干活、肯干活、会干活的干部搭建平台。实行“以岗定责、以能定级、以绩定酬”,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工作中“庸懒散浮拖”的职工,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暂缓职级晋升推荐等惩处,情节严重的,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十)关于“巡察反馈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盘认领问题清单,精心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开展“地毯式”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抓紧抓实。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根据巡察整改要求,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委委员、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巡察反馈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检视剖析和深刻反思,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同时,要求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委员、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三、持之以恒不断巩固巡察成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强大动力,确保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让群众满意。
(二)定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区综合执法局党委要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查看问题是否彻底解决到位,查看是否出现反弹,查看是否有类似问题发生,查看相关措施是否切实有效,查看建立的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切实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查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内容。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用系统思维、创新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推动新建和完善了的有效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及方案落地落实,确保管长远、治根本。坚决抓好各项制度落实,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及时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健全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驻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13547629880;邮政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160号。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22年11月11日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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