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14日,十一届区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河门口街道党工委及下辖各社区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徐光明主持召开与河门口街道党工委书记和街道下辖河门口、苏铁两社区党委书记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徐光明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了要求,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媛发表了动员讲话,河门口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组长徐光明强调: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巡察的重点是“三个聚焦”和“五个重点”,巡察组将严格履职尽责。河门口街道党工委及下辖各社区党组织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力配合巡察工作。
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媛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的政治意义,要突出巡察重点,准确把握巡察的政治要求和任务,要加强协作配合,同心协力共同完成区委部署的巡察任务。河门口街道党工委以及河门口社区党委、苏铁社区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政治定力,坚定立场方向,强化责任担当,充分信任、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巡察组成员要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扛起巡察政治责任。
河门口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剑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区委巡察部署要落实到位,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并抓好问题整改,持续加强纪律作风稳固建设。
据悉,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在河门口街道工作一个半月。巡察期间(3月14日-4月28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281228968,电子邮箱:pzhxqxc1@163.com,并在河门口街道办公楼一楼拐角处、苏铁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门口右侧、河门口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大门右侧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十一届区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西区河门口街道党工委(含河门口社区党委、苏铁社区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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