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河门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骊主持召开《西区家庭暴力预防、救助、应急处置办法(试行)》学习暨工作安排会,街办相关股室负责人、专项工作人员及两个社区专项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骊副主任组织大家学习了《西区家庭暴力预防、救助和应急处置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并按照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充分利用“妇女儿童之家”等对家庭暴力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回访。二是接到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投诉、求助时,及时提供帮助,必要时可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对加害人进行强制矫治。三是社区、网格员、楼栋长等工作人员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区家庭暴力防护中心报备。四是对于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五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六是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做好家庭暴力业务统计工作。
李骊副主任强调,要做好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及相关救助工作,弘扬“河门口好家风”,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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