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拟解决的问题 |
决策依据和理由 |
1 |
《攀枝花市西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
区卫生健康局 |
优化和均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优质高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建设区域医疗健康中心,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
2 |
《攀枝花市西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版)》 |
区发展改革局 |
加强和规范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落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2.《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川府规〔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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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攀枝花市西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
区发展改革局 |
加强重点项目管理,规范重点项目报送、调度等工作 |
《攀枝花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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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修订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区分局 |
为切实维护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原征地补偿标准与物价水平上涨不同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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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5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 5.《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122号) |
5 |
修订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区分局 |
解决进一步规范补偿项目类别,确保补偿标准符合实际、区域价差科学合理,有利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行为,有效避免征地过程中认定标准和补偿的随意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全区征地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5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 5.《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171号) |
6 |
《攀枝花市西区文物保护利用实施办法》 |
区文广旅局 |
补足西区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开发中缺乏政策性规定的短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出台西区文物保护利用专项文件,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巩固西区文物工作的基础和三线、苏铁等特色文化传承发展的根基,为“精神共富”提供文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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