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和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行法定职责,推进依法行政。
2021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共48项,在允许的范围下开通网办率达到100%,从根本上优化了群众办事体验,力争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办好一件事。在涉民涉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一系列服务事项中,从原来办理时限60天、30天,在符合的条件下已优化办理时限20天、10天,承诺件办件率提速99.87%,通过缩短办理时间,清除不必要的流程环节,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条。其中:概况信息4条,工作动态信息305条(局工作信息229条、社会保障及救助信息39条、养老服务信息17条、扶贫扶低信息20条),财政信息3条。
(二)规范执法,接受监督。
1.规范执法程序。一是建立民政文书模板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权事项工作程序,依法梳理民政社会救助、社团组织、殡葬管理、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等执法流程。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记录制度。落实《西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专门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执法所需的设备设施,重点围绕养老机构行政检查、社会组织年检等行政检查专项活动实施记录。
2.规范执法裁量。细化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结合民政各类行政处罚事项,制定了《殡葬管理》《民间组织管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及管理》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指导民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裁量基准制度执行行政权力。
3.规范权力运行。设立行政权力运行清单。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制定行政执法文书,做到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透明、制约有效、权责分明。全年录入行权办理事项5623条。
4.接受监督。始终坚持监督与问责,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强化民政部门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建立重大执法案件监督制度,对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民政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支持司法机关的依法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加强基层治理。
1.做好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示范建设工作。2021年,我区河门口街道成功申报为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街道,杨家坪社区、金沙社区、河门口社区、苏铁社区成功申报为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社区。西区民政局多次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街道、社区实地调研,不断完善试点方案,确保试点任务实现“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为我区城乡社区基层治理起到示范作用。
2.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以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村(居)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对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修改完善原有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工作机制并形成制度体系;健全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内设机构,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组织框架。
(四)全力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
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思路、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四大任务”,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把改革成果转化为发展红利和治理实效。统筹全区17个牵头部门制定了1+22个专项工作方案。
(五)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目前,我区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有64家,其中社会团体20家,民办非企业44家。领域分布为志愿服务类、文艺体育类、公益慈善类、学术研究类、交友联谊类、权益维护类、行业枢纽类、社会工作类、养老托幼类、其他类。
1.依法进行监管。通过年检,对社会组织《章程》的执行、会费收缴使用、财务账目、档案资料等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社会组织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会员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和诚信建设。
2.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有关规定对本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建立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委托市民政局对辖区社会组织进行评估。
(六)推进法律进社区。
各社区成立了法律进社区工作小组,各小组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和依法治区建设工作的需要,定期有针对性的为辖区居民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法律援助;同时向广大社区居民宣传法律知识,引导他们懂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法律顾问进社区”工作,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七)加强法治宣传。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由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司法局、河门口街道、大宝鼎街道、清香坪街道等13家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LED宣传平台、现场发放宣传册、倡议书等多种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现场宣讲活动;同时开展“线上+线下”知识竞答,动员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尤其是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家长广泛参与知识竞答活动。
二、特色亮点工作
1.广泛宣传《民法典》。积极推进《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做好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2021年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297对,2020年办理离婚登记476对,同比下降37.6%。离婚冷静期办法实施后,截止目前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511对,其中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主动撤回或系统自动撤回共142对。由此看来离婚冷静期制度取得了显著效果,较大的减少了冲动型、草率型离婚。
2.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村(社区)便民服务窗口、LED屏、宣传栏、服务手册等多种载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依法治区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而导致法治理念意识淡薄问题;二是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制。一是始终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与重点工作、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股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把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理念贯穿到实际工作中,推动法治政府再上新台阶。
五、2022年工作计划
(一)紧紧围绕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法律七进”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村)”工作。
(二)继续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政务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培训工作。继续落实好会前学法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或相关专业人士做好法治培训工作。
(四)督促做好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示范单位各项建设任务。
(五)做好西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攀枝花市西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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