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4〕354号)规定,西区审核通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59人次,共计拟补贴417417.62元。现对审核通过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08月20日至08月26日,公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纪检监察部门(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和攀枝花市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行政审批局旁、攀枝花市西区行政审批局三楼,邮编:617068,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3359663,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举报电话:5552258,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纪检监察部门、攀枝花市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附件:攀枝花市西区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第四批).pdf
攀枝花市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1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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