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经办注意事项:
(1)参保失业人员指参加失业保险后失业的人员。
(2)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3)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为可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时间,2020 年12月31日为申领的最后截止日。
(4)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的政策解释,2020年3月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2020 年3月前失业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仍未就业处于失业状态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9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