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时享受补贴人员须在岗且在该企业参保。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认定以登记失业时间为准,即在该企业登记就业的时间距离登记失业时间大于 6 个月。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认定以就业信息系统中转移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管理模块中的转移就业记录为准,即在疫情开始前已进行转移就业登记,且在本次参保前连续 3 个月未在该企业参保。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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