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监禁或者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为其介绍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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