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区政府切实履行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务院领导,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公办园建设,不断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完善落实保障措施,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8.48%,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50.7%,完成了市定目标。
一、统筹规划,确保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如期完工
西区结合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在落实国家、省、市学前教育第一、二、三期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编制了《攀枝花市西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将扩大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列入学前教育发展的民生工程,明确发展规划并积极落实:一是利用攀枝花市第三十一中小学校闲置教学楼进行改建攀枝花市西区第二幼儿园(简称:西区二幼)。二是选址迁建攀枝花市西区第一幼儿园(简称:西区一幼),为确保项目工程如期完工,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向各责任部门交办任务清单和办理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西区二幼已于2019年3月投入使用,新增公办学位25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从第二期行动计划末的20.6%增至36.4%。2020年底西区一幼主体建设如期完工,2021年春季学期达到开园条件,2021年秋季学期正式投入使用,新增公办学位315个。但随着西区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实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国家二孩政策的出台,主城区学龄前幼儿激增,百姓对就读公办园的需求强烈,为回应百姓就读公办园的需求,西区启动了保留西区一幼原址开设分园计划,并通过政府回购的方式建设西区三幼,已签订了回购合同,回购资金1100万元,设9个班,提供公办学位315个,将于2022年春季学期投入使用。
二、联动协作,推进普惠性资源配置任务逐步落实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等部门全力配合,在公办园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项目申报、立项审批手续等开辟“绿色通道”,调派专人负责,定期调度,强力推进。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公办园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机构编制部门及时为公办幼儿园提供机构编制保障,为西区一幼、二幼各配置事业编制10名和16名。同时,为满足西区一幼迁建后由5个教学班增加至9个教学班的办学需求,增加事业编制8名,教辅人员7名。教育部门主动承担统筹协调工作,牵头实施公办园建设、修订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等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迅速解决公办幼儿园师资不足问题,近年来,共招聘和引进公办幼儿园教师19名。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增加资金扶持,落实普惠性民办园减税等相关政策,在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提升以及幼儿园资助等方面普惠性民办园与公办园享受同等待遇,引导更多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加大投入,保障普惠性资源配置资金足额到位
西区坚持将扩大公办幼儿园供给纳入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将公办园建设纳入政府事业发展规划,在财政极度紧张的情况下,仍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项目工程如期完工,以满足辖区幼儿就读质优价廉的公办幼儿园的需求。西区二幼改建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省级激励奖补资金150万元,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30万元。西区一幼迁建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奖补)300万元,区本级幼儿园建设经费(新增债券)850万元,区级配套650万元。落实生均经费财政拨款,2020年起西区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500元执行,今后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收费标准及财力状况,适当提高。为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引导民办幼儿园提高普惠性服务,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投入160万元、170万元、186万元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四、多措并举,助力普惠性学前资源配置提前达标
一是建立保教费定期动态调整机制,为保证区属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且良性发展,组织专项调研组对西区公办园收支情况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2017年、2020年秋季学期先后两次调整了公办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二是建好乡镇公办园。严格落实“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园”的要求,2012年政府采用BOT模式为西区唯一1个乡镇修建了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格里坪镇幼儿园,2014年7月开园。三是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全面摸清西区有9个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达到配建条件,但其中有5所配套园需要治理,已于2019年底全部治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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