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相关要求,制定完善西区C、D级责任清单,西区食安办召开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食安办主任蒋海莹主持会议,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局食品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参会。
会议学习了《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攀食安委〔2022〕05号),详细讲解了“两个责任”工作内容、包保制度以及C、D级分级标准和要求,并对镇、街道如何建立完善包保名单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明确包保主体。各镇(街道)要根据区食安办目前整理出的C、D级主体名单,依据生产经营主体经营地址进行任务认领,并全面清理核实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状态。二是厘清权责。对于辖区交界处生产经营主体要明确权责。相应镇、街道之间应主动沟通,不能出现缺户、漏户、权责不清的情况。三是明确包保干部。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包保,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镇(街道)书记、镇长(主任)至少包保一户,其他领导干部原则上包保数量不超过10户,如有主体过多情况可适当提高包保数量。同时,各镇、街道要加强与区食安办间沟通,实行名单动态管理。四是确保队伍专业化。在最终包保名单确定后,区食安办将对C、D两级统一制作“包保工作证”,包保干部实行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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