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的通知
格里坪镇、各街办、区级各部门:
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区政府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现将清理方案通知如下:
一、清理主体
本次清理主体是格里坪镇、各街办、区级各部门。
二、清理依据
本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的依据是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部门(单位)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等。
三、清理内容
本次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清理,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信、全面性和完整性。
本次政务服务事项清理的内容为政务服务名称、内容、办理主体、依据、条件、时限和监督渠道等。
四、工作步骤
(一)自行清理阶段。2012年2月16日前,格里坪镇、区级各部门要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并报区政府办。
(二)审核完善阶段。2012年2月20日前,区政府办会同区保密局、区编办及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格里坪镇、各街办、区级各部门报送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完成审核及目录编制工作。
(三)公布阶段。2012年2月29日前,区政府办会同区政务服务中心将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汇编成西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上报省市两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在西区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中心等载体向社会广泛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工作,认真组织,抽调熟悉法律和业务的人员组成专门清理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实施;对清理上报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要集体研究审定。
(二)全面准确,避免遗漏。各部门(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自行组织清理,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 “找全、核准”,做到不遗漏、无错误。
(三)确保质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要求严格,时间紧迫。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服从大局,认真仔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清理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