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西府办发〔2021〕20号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
《攀枝花市西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攀枝花市西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1年是建党100 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义重大。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扎实做好2021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攀枝花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攀枝花市西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等规定,结合西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影响条件分析。
1.地质环境条件脆弱。西区地质构造复杂,褶皱、断裂发育,地貌类型多样,地层岩性复杂,地质环境条件总体较差,地质灾害点多面广易发。截至2021年5月30日,全区已排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其中滑坡2处、泥石流1处、崩塌2处,对223人生命和约2100万元财产安全构成不同程度的威胁。
2.气象条件复杂多变。近年来,全区强降雨天气多发,局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过程明显增多,导致地质灾害易发、频发。同时,因持续干旱易造成岩土体干裂,一旦遭遇持续降雨或强降雨,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人类工程活动加剧。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水电开发、交通建设活动深度广度增加,金沙水电站、丽攀高速公路等重大工程建设,对地质环境的改造和扰动加剧,工程建设活动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增大。
(二)降雨趋势预测。据气象预测,2021年全区平均气温正常至略偏高,年降水量正常(为700毫米~850毫米),大部地区雨季开始期正常,局部偏早,大约在5月下旬到6月上旬开始,汛期中有3次左右区域性暴雨,6月下旬部分地区有初夏洪涝,7月上旬至中旬中期局部地区有盛夏洪涝,8月下旬后期至9月中旬部分地区有洪涝,局部偏重。秋季的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局部地区有5天左右的连阴雨天气,雨季结束期正常,大致在10月中下旬相继结束。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合地质灾害影响条件及气候预测等情况分析预测,2021年汛期全区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可能较往年偏多,主要以强降雨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因水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也可能有一定程度发生;金沙江沿岸因超标洪水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偏大。
二、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汛期(5月至9月)是全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高峰时段在主汛期(6月至9月)。特别是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100毫米以上的时段,需予以重点关注。山区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以整个工程建设期为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区域。
1.滑坡防范区。全区现有滑坡地质灾害2处,且威胁户数人数较多。需重点防范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以及石灰岩等易破碎地层区域。
2.崩塌防范区。山体陡峻地区和石灰岩地区是崩塌易发地区,主要分布于格里坪镇。
3.泥石流防范区。汇水面较大的沟谷地区是泥石流的主要发生区,主要分布格里坪镇金桥村、烂坝村等地区。
4.地面塌陷防范区。主要包括陶家渡街道、大宝鼎街道等地下矿山采空区域。
5.江河岸坡侵蚀区。金沙江河流沿线侵蚀河谷区因强降雨可能形成大型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一旦发生易因山高谷深形成堰塞湖,阻断河流,危害程度高。主要分布在金沙江沿岸地质不良段、地层薄弱区。
(三)重点防范目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村寨、学校、医院、集市、农家乐、景区和安置点、工棚等人口聚集区;靠山靠崖、临沟临坎和削坡修建的房屋;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及在建公路、铁路、水利、大型深基坑等各类重要工程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弃土场等;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域。
三、地质灾害防灾责任
(一)属地管理责任。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防治工作清单,明确防灾责任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位。因格里坪镇、各街道领导班子换届和村(社区)换届,对部分人员、岗位进行了调整,格里坪镇、各街道要切实铆紧责任链条,全面落实各级防灾责任制,坚决防止出现责任空档、死角和盲区。
(二)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攀枝花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工作规则》《攀枝花市西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工作规则》等规定,压实压紧防灾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防范措施,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协同防灾作用,加强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增强防灾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和体育、综合执法、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水利、文广旅、应急管理、发展改革、民政和扶贫开发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工业企业、学校、市政公用设施、交通沿线、河道及水利设施、旅游景区、矿山开采、水电建设项目生产场所、移民迁建区等区域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实施工作。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强化隐患排查。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抓实抓细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动态巡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并贯穿汛期防灾工作始终。要按照“盯住老隐患,发现新隐患”要求,在汛期前对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潜在高风险区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排查,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村寨、学校、医院、景区、集中安置点等人口密集区和水库、公路、铁路沿线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各类工矿、企业、在建工程等作为排查重点,确保隐患发现全覆盖,坚决不放过一个疑点、不错过一个盲点,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和风险区要逐一梳理建立台账,逐一落实防灾预案,逐点明确专职监测员、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责任人,设立警示标牌,明确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和场所;要及时分门别类落实监测预警、排危除险、避险搬迁、工程治理等防灾措施;要及时在地质环境管理系统中填报或更新隐患点、防灾人员等信息;在汛期要做好动态巡查,及时掌握隐患点现状和发展趋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刻汲取近年工程建设领域重大灾害事故教训,切实督促业主单位落实防灾责任,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和防灾措施落实。
(二)强化监测预警。自然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群结合、人技互补”的监测预警体系,做好专业监测预警系统与群测群防系统同时运行和深度融合。做好已有专业监测设备和监测预警平台的维修维护,保证设备在线率,确保汛期持续发挥良好功效。要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会商工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雨情、汛情、灾情、险情信息互通,认真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大范围、多渠道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各级防灾人员及各隐患点。格里坪镇、各街道要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及专职监测员,及时向社会公告公示相关信息。
(三)强化防灾避让。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根据隐患类型、规模和威胁对象科学制定避险措施,指定避险场地,准备应急物资和充实应急队伍,严格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三避让原则,落实“三个紧急避让”刚性要求,多措并举做好防灾避让工作,拓展避让方式,如结对避让、帮扶避让、分级避让等。在降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时,果断组织可能受威胁群众主动避让。要充分发挥党团员、基干民兵、志愿者等骨干力量作用,积极推广“村组组织领导+监测员巡查预警+骨干群众参与+接帮户支持+受帮户配合”五位一体的避险结对帮扶措施,确保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受威胁群众撤得快、安得稳、有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矿企业加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预警预报系统,及时获取防灾减灾预警信息,提前撤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地带。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力量的统筹协调,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调配,确保一旦发生灾险情时能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
(四)强化隐患点分级分类管理。通过专业评估、科学研判,将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按危害程度大小划分为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在不同的预警级别、时段,分级分类采取不同的避险和防灾措施。重大级隐患点汛期全部撤离,较大级隐患点在发布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和强降雨预警信号时全部临时转移;一般级隐患点在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和地灾橙色预警情况下,相关预警区域隐患点受威胁人员全部组织撤离。
(五)强化综合治理。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综合治理作为地质灾害防治最直接的手段,对具备采取工程措施消除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尽早开展工程治理措施,争取尽快消除隐患,要抢抓非汛期有利时机,按时保质完成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确保汛期前形成防灾减灾能力。地质灾害治理民生工程项目确保4月底前实现开工,10月20日前完成施工,11月底前完成工程验收和资金拨付任务;11月底前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达到双百分之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民生实事任务。
(六)强化宣传培训和演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统筹开展多层级多渠道宽领域的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要对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负责人、镇(街道)村社干部、专职监测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等干部群众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切实提高基层识灾防灾减灾水平和受地灾威胁群众自救互救能力。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避险演练,确保在汛期前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避险演练,汛期至少开展1次夜间演练,让干部群众充分熟悉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特别要加强对新纳入防灾体系的防灾人员、专业监测人员、干部群众等重点人群的培训和演练,切实提升基层地灾防治业务能力和群众遇险逃生技能。
(七)强化技术支撑。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强辖区防灾驻守技术支撑工作的组织力度,继续抓好专业地勘队伍现场驻守开展巡查排查、宣传培训、监测预警、会商调度、抢险调查等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紧盯重点防范期、重点防范区及重点防范目标,强化隐患风险清单管理,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科学高效处置,坚决避免因灾二次伤亡事件发生。
(八)强化值班值守。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要严格执行隐患点一周一轮查制度,确保各级防灾人员在岗值守;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和险情。
(九)强化组织保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地质灾害防灾主体责任,不断加强防灾能力体系建设,进一步充实、配强基层及一线防灾人员,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提高科技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切实为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底板”。
(十)强化督查问效。西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协调配合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督导工作,深入点位一线对地灾防治工作进行常态化蹲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漏洞“点对点”督促整改落实。要将各级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评、考核,对履职不到位、防灾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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