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乡村客运“金通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8-20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0-0013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08-20
- 发布日期:2020-08-20
- 文 号:攀西府发〔2020〕4号
攀西府发〔2020〕4号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打造人民满意的乡村客运“金通工程”,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攀枝花市西区乡村客运“金通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0日
攀枝花市西区乡村客运“金通工程” 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乡镇及建制村通客车可持续发展,提升建制村通客车质量效率水平,不断满足乡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乡村客运“金通工程"试点的通知》(川交函〔2020〕132号)文件要求,结合西区农村客运实际,特制定如下试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实现城乡公共出行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探索建设美丽清新乡村客运、安全绿色乡村客运、便捷优质乡村客运、精细管理乡村客运,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打造统一规范、服务一流、管理高效、人民满意的乡村客运“金通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交通改革发展成果。
二、试点范围
西区辖区2家农村客运企业所经营的7条线路以及所涉及的10个行政村,85名从业人员(包含管理人员12人、驾驶员64人、应急储备人员9人)以及64台营运车辆。
三、试点内容
(一)统一标识体系。以统一、规范、辨识度高为目标,实现全区乡村客运“四统一”,主要包括:一是统一乡村客运LOGO标志,选用省级参考方案标志基本型4—01,广泛应用于乡村客运站牌、车辆和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等领域。二是统一村级招呼站(牌)。选用省级参考方案B类站牌4—31,统一全区村级招呼站(牌)的公示内容、设置标准和公示板规格。三是统一车辆标识。选用省级参考方案客运公交4—25,为全区乡村客运车辆车身左右张贴(或喷涂)全省统一的乡村客运LOGO标志和以金黄色为基调的车身颜色。四是统一从业人员标识。选用省级参考方案衣服实例4—24—1中第三套服装,统一全区农村客运从业人员工装。
(二)规范监管平台。严格按规程使用全省统一的乡村客运监管服务平台。按照省级统一编号规则,对全区村级招呼站(牌)、客运车辆、驾驶员实行统一编号和数字化管理,推进农村客运营运车辆全部安装应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车载终端,逐步实现客运服务一键可约、车辆位置一键可询、驾驶员信息一键可知、村级招呼站(牌)一键报修。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建立班线为主、公交为辅、预约响应兜底的乡村客运基本服务体系;适应不同出行需求,开行赶场车、学生车、就医出行车、乡村定制客运和返乡返岗、务农支农专车等。二是解决“好不好”的问题。对格里坪村—金家村——庄上村线路实行公交化改造,安装村级招呼站(牌),合理制定乡村客运票价,实现便宜出行;提升预约响应速度效率,实现便捷出行;维护车容车貌,提升服务品质,实现舒适出行。三是解决“可持续”的问题。打破“四定管理”,推行乡村客运片区化运行、循环运行;开行格里坪村至金家村、河石坝至西佛山乡村旅游定制农村客运线路,服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拓展“运游一体”服务;发挥道路运输网络通达优势,开展格里坪村至金家村、经堂村、烂坝村、庄上村客车搭附小件快运业务,促进运邮结合、电商物流融合发展。四是实施公司化管理。严格落实促进农村客运健康发展支撑政策,扶持辖区两家农村客运公司健康运营,创新安全监管,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上旬)。结合西区农村客运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四统一”工作经费预算,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
(二)试点探索阶段(2020年6月中旬)。开展农村客运从业人员、车辆、站(牌)标识体系建设、平台建设和长效机制探索等工作。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0年6月底前)。提炼工作特色亮点,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向上级部门沟通汇报工作成效,力争“金通工程”示范创建成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格里坪镇政府以及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和四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攀枝花市西区乡村客运“金通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支持等工作,辖区两家农村客运企业具体实施,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格里坪镇政府以及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和四大队积极配合。
(三)强化工作交流。及时向市运管处沟通汇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协商解决试点工作问题。加强与其他试点县(区)工作交流,相互学习借鉴,不断优化完善“金通工程”实施内容。
(四)加强资金保障。严格落实促进农村客运健康发展补助资金和“金通工程”试点补助资金,鼓励社会积极参与,促进乡村客运发展和“金通工程”创建可持续。
附件:攀枝花市西区乡村客运“金通工程”试点工作预算表
附件
攀枝花市西区乡村客运“金通工程”试点工作预算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单价(万元) |
数量(个) |
合价(万元) |
备注 |
1 |
招呼站亭 |
2 |
6 |
12 |
|
2 |
招呼站牌 |
0.6 |
12 |
7.2 |
|
3 |
预约式响应服务牌 |
0.15 |
12 |
1.8 |
|
4 |
车身喷漆标识 |
0.4 |
83 |
33.2 |
|
5 |
从业人员服装 |
0.15 |
105 |
15.75 |
|
6 |
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车载终端 |
0.3 |
68 |
20.4 |
已安装15台 |
7 |
格里坪农村客运站“站”场建设 |
10 |
1 |
10 |
|
8 |
合 计 |
|
|
100.35 |
|
解读链接://www.poiraudeau.com/zwgk/zfwj/zcjd/18643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