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解表》及5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5-29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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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05-29
  • 发布日期:2020-05-29
  • 文  号:攀西府办发【2020】10号
  • 有 效 性 :1

区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提升全区营商环境法治化、便利化水平,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攀枝花市西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解表》和5个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级各部门要结合本系统本部门(单位)实际,细化职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沟通,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推动牵头任务落地落实。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切实抓好5个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完善反馈机制

要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鼓励企业和群众现场或在线评判服务绩效,并将评判结果纳入政务服务目标考核。拓宽 12345 市民热线受理范围,及时受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并及时查处回应。按照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提供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服务,做到网上可查询、可互动、可追溯。全面梳理群众办事、咨询、反映的高频事项和问题,建立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并主动公开。

三、严格督查考核

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单位)建立改革任务台账,健全完善月报、通报等常态化监管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要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群众代表参与,考核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开。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约谈提醒,情形严重的予以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培训

区级各部门要重视新出台政策措施的解读、宣传和培训工作,专项开展面向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

 

附件: 1.攀枝花市西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

分解表

2.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方案

3.攀枝花市西区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

4.攀枝花市西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

5.攀枝花市西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6.攀枝花市西区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9

 

 

附件1

 

攀枝花市西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

任务

工作内容

牵头

单位

责任

单位

完成

时限

1

加快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1.严格执行重大涉企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企业参与重大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对企业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的意见

2.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区司法局

有起草或制定重大经济政策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长期

2

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

1.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认真排查行业乱点乱象线索,依法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2.配合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和省、市、区三级联动投诉机制,积极受理企业投诉,加强对企业投诉工作的管理

区司法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其他涉及企业管理服务的部门(单位)

长期

3

加快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1.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开展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2.依法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民族品牌、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犯罪和侵权行为的惩治

3.对于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行为违法成本

4.加重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假冒盗版、侵犯商业秘密和地理标志产品等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以及以侵权为业的侵权行为人的赔偿责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法院、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2020年内完成

4

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1.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和城市管理等6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理顺职能配置,减少执法层级,夯实基层执法监管责任,初步建立执法权相对集中、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责任明确、执法力量配置合理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2.对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论证,结合执法部门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3.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基本实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条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实现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区级部门(单位)

依省市部署要求进度开展

5

着力营造竞争中性的市场环境

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2.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区发展改革局

区商务局、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区级部门

长期

6

有效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1.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则,组织做好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宣传

2.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商业秘密,损害企业信誉、商业声誉等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优势警力快侦快破,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

3.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加强招投标监管,取消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电子招投标编制系统中所有限制或排斥内容,严禁政府采购领域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具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职能部门(单位)

20201231日前完成

7

着力营造竞争中性的市场环境

深化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

1.一步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到3个工作日以内。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鼓励具备条件的加快实现开办企业时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等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现场一窗、一次领取企业开办全部材料,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简并现场登记环节

2.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对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条件成熟一批,纳入整合一批

3.推动研究建立办理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破产程序中的业务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研究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

4.力推进小微企业(三产服务业)自公告制度改革试点,逐步扩大自公告范围

5.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登记工作,依托网上服务平台,推行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与市上同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实现注销登记一网通办

6.成立税务注销专业团队,搭建一般税务注销易发风险控制模型,实行分类处理,符合简化注销和简易注销条件的一律当场办结,一般程序注销清税业务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

7.简化特种行业审批程序,实行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一次告知制。申请办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再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等;申请办理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不再提交有关人员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8.新开办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实行现场即时办结

9.深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改革的部署,进一步压减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种类

区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

根据上级安排,分阶段实施,按时完成每个阶段任务

8

着力营造竞争中性的市场环境

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推行承诺制,让市场主体和公民讲诚信,自主承诺。对违背承诺、搞虚假承诺甚至坑蒙拐骗的,一经发现要严厉惩罚。加快推行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使用信用承诺或信用报告,配合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推进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在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实施联合惩戒,鼓励我区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诚信百千工程评选活动

2.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等行政执法领域严格落实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和各项规定

3.取消企业账户核准

4.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积极配合省、市要求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实现各部门监管信息与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5%。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相关部门实现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5.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食品、药品(含疫苗)、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展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局、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上级安排,分阶段实施,按时完成每个阶段任务。此项工作为长期性工作

9

着力营造竞争中性的市场环境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减负

1.认真落实国家普惠性和结构性减税政策,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化水平

2.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防止地方非税收入非正常增长、抵消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决不能再增加收费项目,确保减税降费的目标落实到位

3.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清理整顿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坚决清理整治乱收费和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行为

4.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督促各执收单位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局、西区税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长期

10

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1.全面落实国家普惠性和结构减税政策,加强第三方涉税机构监管,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应享尽享减税降费红利

2.继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电子税务局对接省级政务平台,90%以上的主要办税事项提供全程网办服务,逐步实现主要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持续更新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拓宽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3.认真落实《四川省关于水电消纳示范区试点实施意见》,确保相关优惠电价政策落到实处

4.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供应管理政策,加快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政策落地,支持各地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供应标准厂房用地,缓解企业用地压力

5.低企业物流成本,公示收费目录清单,整治物流企业乱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清理铁路、水路的货运和客运杂费,降低收费标准,公布收费和处罚事项清单。深化公路收费改革,对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计重收费货车实施差异化收费,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对在全市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工业项目建成投产后,按产品航空运输费用的30%、铁路运输费用的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期限3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西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持续推进

11

着力营造竞争中性的市场环境

不断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1.配合市金融局开展辖区降低融资收费专项清理行动

2.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化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组织举办全区深化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暨融资对接会与现场融资对接活动,鼓励引导银行机构支持三农、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

4.鼓励发展直接融资,培育新增一批天府股交挂牌企业

区财政局

 

长期

12

激励创业创新

1.改进科研管理方式,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

2.开展科技人员减负行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力度,加快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探索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强化网络游戏、网络小说等重点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

 

区科学技术局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202012

13

持续建设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省、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全区行政权力清单,同步调整区本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有行政权力的区级部门(单位)

按照调整情况长期开展、适时推进

14

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管行为

1.组织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等,能简化的都要尽量简化

2.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摸清备案、登记、年检、认定等部门管理措施的底数,并持续清理压减。对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按照法律规定和三定规定确定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全覆盖

3.调整区、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动目录内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理

4.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公布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现象,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等,推进中介服务最多跑一次。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

5.认领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依托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信息,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

6.配合市级打通区级各部门(单位)监管业务系统,为实现协同监管、重点监管、风险预警提供大数据支撑,提高监管效能

区行政审批局

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区级部门(单位)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工作

15

持续建设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

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1.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测评和督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采用图文、表格、动画等多种形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执行反馈等。

3.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服务网的融合发展,强化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利用网络为企业和民众服务能力。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惠企惠民政策集中发布、归类展示、查询搜索等功能,提供统一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和场景化服务入口

区政府办公室

具有政务公开职能的区级部门(单位)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工作

16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1.把建设诚信政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防止新官不理旧账

2.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行政和守信践诺等工作,稳定我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中的排名

3.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治理,强化政策引导,落实惩戒措施,避免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发生

区发展改革局

区财政局、区经济合作局、区法院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长期落实

17

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深入推进一网通办

1.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全面打通各地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办理系统。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入一体化平台运行,实现100%网上可申请

2.分批整合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优化查、问、办、评功能,打造我市政务移动服务品牌

3.推动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在跨区实现一网通办,基本完成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要素在市、区两级统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行政审批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持续推进

18

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面推行只进一扇门

1.进一步优化区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布局,丰富完善各类便民服务设施设备,拓宽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范围,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大幅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

2.规范实体政务大厅进驻事项管理,确保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监督管理到位,严禁明进暗不进”“厅外循环等现象

3.全面实行一窗分类办理,实现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打造高效便利的窗口服务体系

4.加快推进高频事项全域通办和就近可办,制定全区通办清单,推动一批高频事项下沉至镇(街道)、村(社区)办理

区行政审批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区级部门(单位)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工作

19

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1.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消除模糊和兜底条款,推进全市范围内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2.以一件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对需企业和群众跨层级、跨部门办理的关联事项及其流程进行全面整合简化,推出套餐式、情景式、主题式服务

3.进一步扩大容缺审批服务范围,完成市级要求的可容缺审批服务事项数量(全市可容缺审批服务事项达50%以上)

4.进一步压减审批承诺时限,区级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对外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以上,实际办理时限较承诺时限平均减少30%以上

5.加快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办事材料、许可证照、数据资源共享复用,实行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实现申请人实际提交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减少50%以上,完成市级要求的零材料提交事项

6.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清单制,切实减少繁琐证明

区政府办公室

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区级部门(单位)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工作

20

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持续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

按照市上统一要求,配合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平台建设,提高上传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的质量,实现本级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兼容互认以及房建、市政、交通、水利项目无纸化招投标

区行政审批局

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区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工作

21

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持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推进项目投资审批信息化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专题会议精神,在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减放并转调大力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服务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创新审批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力争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由120个工作日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

2.紧扣省上统建的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功能需求,加快夯实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评合一”“中介超市”“区域评估”“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工作基础,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现有功能本地化应用和支撑体系建设,为确保省上统建系统上线运行后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打下坚实基础

3.对标成都市成功经验和做法,按照市级要求和进度,组建重大项目协调办,健全完善重大项目管理库,开发建设投资和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为重大项目企业提供从招商到建设和经营全流程网上保姆式跟踪服务;将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人防、消防等部门的施工图审查环节全面整合简化,实行审图机构统一审查,取消相关部门技术性审查,按照市级要求和进度,推进建设施工图电子化审查系统的建设,推进施工图审查和备案全过程网络化、数字化

4.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简化环评手续或纳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

5.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减少用地规划相关证照,压缩办理时限

6.依托市上已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新增智慧工地、项目代办、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数字化审图、双随机、一公开等具有攀枝花本地特色的功能模块,并与省级统建系统对接,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的攀枝花改革经验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区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行政审批局、具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职能的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完成对应的相关工作

22

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提高医疗和社会保障水平

1.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基本实现异地就医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直接结算

2.加快建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自主认证、养老保险待遇测算、社保卡应用状态查询等一站式功能,全面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优化社保卡服务,加快推进电子社保卡,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上办理

区医保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工作

23

推动新业态健康发展

1.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监管中找到新生事物发展规律,该处置的处置,该客观对待的客观对待,不简单封杀,但也决不能放任不管,推动新业态更好更健康发展

2.优化新业态发展环境,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完善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加强政府部门与互联网平台数据共享,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

3.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更好支持新业态发展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持续推进

24

调动市场力量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1.按照市上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实施办法,持续优化社会办医发展环境。

2.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在边远地区的覆盖面

区发展改革局

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按照上级文件,长期落实

 

 

附件2

 

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方案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实施)

 

为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推动区级各部门(单位)对标国内一流标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现结合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政务服务目标任务清单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区级政务服务业务自建系统100%接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 100%。〔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

(三)建立包含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户口簿、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结婚证、离婚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营业执照、药品 GMP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残疾人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应用。〔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四)按照省、市部署,整合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移动应用至四川政务服务移动端,实现高频事项移动办理。〔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五)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功能齐全、数据集中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涉密工程按照有关保密要求执行),实现审批事项并联审批、审批过程实时传送、审批结果实时公开,并接受上级工程建设项目部门的审批监管(根据攀枝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加强对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区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系统的区级部门(单位)〕

(六)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因场地限制、涉密等特殊原因暂不能进驻的,需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报市政府备案。对确需保留的部门办事大厅,应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并接受区行政审批局的指导监督。〔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区级部门(单位)〕

(七)加快推进区级实体政务大厅分类综合窗口改造,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100%完成分类综合窗口改造工作,各部门(单位)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分类办理。编制完成全区一窗分类办理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明确一窗受理模式、业务范围、操作规范等。〔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区级部门(单位)〕

(八)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全面设置 7×24 小时自助终端服务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天候不打烊自助终端服务。编制并公布自助办理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区级部门(单位)〕

(九)开展窗口单位服务意识不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政务窗口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窗口管理智能化程度较低、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AB 岗制等各项制度,推动政务窗口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区级部门(单位)〕

(十)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性咨询服务导办台,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大厅运行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深度对接,实现在线预约、在线排队、在线评价。〔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

(十一)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推出高频事项套餐式、情景式、主题式服务指南。〔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十二)进一步规范和精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推进一批高频跨事项办理环节减少 30%以上,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减少 60%以上。〔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区级部门(单位)〕

(十三)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邮政服务窗口,开通邮寄收件送件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开通免费邮寄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进驻实体政务大厅的各审批服务部门(单位)〕

(十四)制定并公布“全区通办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五)加大政务服务下沉力度,通过服务窗口前移、网络信息平台下延、基层干部帮办代办等形式,推动一批直接面向办事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下沉至镇(街道)、村(社区)办理,编制并公布“就近能办清单。〔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工作,取消所有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设立或为规避责任、转嫁矛盾而自行设立的各类证明和其他申请材料。制定全区精简纸质申请材料目录,要求申请人实际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再减少 50%以上。确保完成市级要求的零材料提交事项数量。〔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七)编制并公布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同步公布保留的证明事项办事指南,提供网上开具证明服务。严格执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证明事项办理流程,确保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八)结合实际,完成金融、医疗、公证机构、水电气等服务单位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九)积极收集各类相关知识,建成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知识库,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整合率达 100%。〔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二十)按照省、市部署,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重点代办、全域帮办、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代办帮办方式,制定公布区、镇(街道)代办帮办事项指导目录清单在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开设产业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推行代办帮办。〔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

(二十一)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对业务量集中、办理时间较长或因健康、年龄等原因导致办理业务较为困难的办事群众,现场提供取号、填表、咨询、解答、引导等帮办代办服务。对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予以重点关照。〔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二、建立政务服务质量反馈机制

(一)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执行省、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成为政务服务的评价主体,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参与权。〔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政府办公室〕

(二)贯彻落实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制度和企业群众关切回应制度。一是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实行投诉举报快速受理首问责任制,切实保护投诉人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投诉举报受理率达 100%,确保企业和群众的监督权。二是提升线上线下回应功能,对政务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来访信访、线上留言、举报投诉等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回访率达 100%、回复率达 100%,企业群众满意率达 85%以上,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健全公开政务服务信息机制。及时公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政务事项办理结果,完善线上实时查询进度和办理结果服务,定期公开曝光反面典型案例,确保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办公室〕

三、强化政务服务考核问效

(一)科学评价评估。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运用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等方式,科学评估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成效。确保评价评估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政务服务对标专项行动纳入督查内容,建立通报机制,并将督查通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严格逗硬奖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积极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各部门(单位)从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涌现形成更多更高的政务服务示范标杆。及时梳理总结各部门(单位)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争取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附件3

 

攀枝花市西区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专项行动方案

(区司法局牵头实施)

 

为加快和推进营商环境法制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以更有力的法治手段、更完善的举措,扎实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营商环境法制体系建设

(一)拓宽企业参与立法渠道。实时收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意见,在上级部门立法征求意见过程及时反馈营商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并建立意见采纳沟通反馈机制,及时反馈企业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责任单位:区司法局、上级主管部门有起草或制定重大经济政策职责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机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依法审查。负责合法性审查的部门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主体、程序、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结合实际,开展“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单位)〕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向纵深发展,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严格禁止无法定依据或者未经法定程序,影响、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执法行为,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级有关执法部门(单位)〕

(四)加强执法标准化建设。根据市级安排部署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结合西区实际,贯彻落实市级建立推行的行政执法流程标准、文书标准、执法用语标准,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实现教科书式执法。〔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级有关执法部门(单位)〕

(五)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和《攀枝花市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依法将存在裁量空间的行政权力分类逐项合理合法的细化量化、调整优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禁止以市场监督、环保检查等理由不分情节“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执法行为,杜绝以罚代教,一罚了事的粗暴执法行为。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级有关执法部门(单位)〕

三、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开展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拟出台的《攀枝花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价值的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制度,发挥法定赔偿制度全面补偿权利人损失、惩罚侵权行为的双重功能。加大对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犯罪和侵权行为的惩治,对于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行为违法成本。〔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区法院〕

(七)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强化行业乱象排查整治,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监督管理,认真排查行业乱点乱象线索,依法查处各类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和惩处力度,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和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八)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完善经济犯罪案件受案立案制度,严格立案标准和审核程序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程序。依法妥善处置涉及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等的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准确认定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民事纠纷。严格落实涉案财产处置有关规定,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区司法局〕

(九)完善企业投诉体系。配合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和省、市、县三级联动投诉机制,按照企业投诉受理、处理、转办、反馈实施细则,积极受理企业投诉,加强对企业投诉工作的管理。支持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设立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工商联〕

(十)完善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业务领域,在资产并购、招标投标、知识产权、股权流转、金融证券、涉外贸易等领域为企业提供全面、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实施公证上门服务,建立企业困难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强力推进网上办理,推行内资公司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加强银政合作,在大型银行网点设立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辅导站。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保障职工合法劳动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区行政审批局、区工商联〕

 

 

 

 

 

 

 

 

 

 

 

附件4

 

攀枝花市西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

(区司法局牵头实施)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制定本方案。

一、持续深入清理证明事项

(一)取消无依据证明事项。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在原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区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组织再次全面清理。凡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凡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应尽可能予以取消,并根据国家、省级、市级层面已公布的取消证明事项开展对应清理,不留盲区和死角。〔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各部门(单位)〕

(二)实行证明事项清单制。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要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本部门(单位)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公布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时,要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事指南等,实行清单之外无证明。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及时将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布全区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区司法局、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三)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区司法局或起草单位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防止违法设定证明事项,杜绝证明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对于违法设定证明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关应及时纠正。〔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各部门(单位)〕

二、依法加强证明事项投诉监督

(四)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监督。区司法局要及时接收市司法局通过“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接收并转交涉及我区的关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投诉监督。落实机构和专人负责,按照谁实施,谁办理的原则,及时转送相关部门依法办理。〔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各部门(单位)〕

(五)积极回应群众批评建议。各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办理群众投诉监督事项,保证办理质量和效率。各部门(单位)收到司法部门关于投诉监督转办函后,应及时与投诉监督人联系、沟通,依法答疑解惑,办理投诉监督事项,并于收到转办函之日起 4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区司法局。对于投诉监督并经查实,存在违法设定的证明或应当取消未取消的证明,要立即清理并修改、废止相关规定。对因未认真办理投诉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各部门(单位)〕

 

附件5

 

攀枝花市西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与审批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管理

(一)清理公布中介服务清单。对照《攀枝花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修订版)》,区级各部门本着合法、精简、效能的原则,全面清理并公布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清理规范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审批部门、服务时限等内容,其中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项目,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

(二)实施动态调整管理。按照“谁审批、谁清理、谁调整原则,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管理,确保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确有必要。各单位不得任意增减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后的中介服务事项要及时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同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

二、切断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利益关联

(三)破除中介服务垄断。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放开中介服务市场。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一律取消,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各部门现有的中介服务机构数量限额管理规定一律取消。〔责任单位: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

(四)推进中介机构脱钓。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全面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中介,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涉及中介服务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完成情况要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告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区发展改革局〕

三、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理

(五)深化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对于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收费,一律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于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确需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要依法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服务机构,确保中介服务机构确定过程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及时性。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确需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

(六)开展中介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要按规定逐项明确由企业承担还是审批部门承担,并公布收费方式和标准。对各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开展专项抽查整治行动,降低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整治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对不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或者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整治和打击。重点查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

四、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执业行为

(七)加强中介行业管理。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的统一规范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完善中介服务管理办法,指导行业协会明确中介服务流程、时限、收费方式和标准。开展中介服务标准化工作,制定服务指南,规范服务指南的依据、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结论等基本要素信息,建立健全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严守职业道德、执业准则和工作规范。相关制度规范要在部门网站和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

(八)规范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编制完成本行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杜绝“霸王条款等各种形式的显失公平条款,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约率,切实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签约行为和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九)推进中介服务“最多跑一次按照“全程网办最多跑一次的标准,优化中介服务流程,简化中介办理环节。审批部门可直接作出判断的审批项目,不再要求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评估、评价、检测、咨询。审批部门可事后监管的事项,不再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设计、评估、评价、检测等材料,允许企业自主编制。进一步削减要求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于法无据或属于审批职能部门自身职责范围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实现中介服务办理时间提速20%以上。〔责任单位: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

(十)推行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区域评估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情况和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等事项所涉及的中介服务实行区域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结果。除特殊工程和重大工程外,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综合评估评审结果,不再单独编报评估评审。到20206月底,基本建成政府统筹、企业共享评估成果的区域评估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

(十一)搭建中介服务“网上超市依托省上统建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按照零门槛、零限制原则,将具有合法资质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纳入平台规范运行并动态调整,供企业和公众自主选择。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事项,项目业主可在中介服务网上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制定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完成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等数据录入,建立中介服务事项库、中介机构库、信用评价库等数据库,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交易、网上评价。〔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

(十二)强化中介服务诚信监管。落实中介机构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管理,严厉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好中介服务信用评价监督平台作用,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评机制,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和人员名单,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禁入机制,在全区范围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

 

 

 

附件6

 

攀枝花市西区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实施)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解决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充分、办事不便捷等问题,加速推进一网通办便捷化和移动化,按照市一网通办的工作安排部署,我区积极协调配合推进全市一网通办专项行动,制订本方案。

一、配合做好“一网通办工作

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和运维管理是由市级牵头部门,各区县主要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为此,我区主要负责配合市级牵头部门为一体化平台和政务服务网、电子政务外网提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及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

二、工作内容

(一)配合优化政务事项实施清单,推进“零材料提交服务。配合梳理对标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内区级事项认领,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进事项名称、类型、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要素信息标准化,梳理公布“零材料提交服务事项,编制对应的格式化申请表,实现申请人仅需填写格式化申请表即可办理。〔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单位)〕

(二)拓展网上办事的广度和深度。配合推动西区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更多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推进交通违章缴费、教育缴费等个人非税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收费功能接入省统一支付平台,推进更多事项纳入政府统一支付的“政务专递。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利用自助服务终端以及银行、邮政等企业网点代办,推行 7×24 全时政务服务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单位)〕

(三)配合攀枝花政务服务移动端 APP整合。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界面建设要求,配合整合西区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小程序、公众号,优化“看、问、查、办、评等功能。〔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单位)〕

(四)配合做好系统对接。积极对接市级牵头部门,配合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将具备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的经评估后再与全市一体化平台有效对接,并实现界面统一、入口统一、出口统一。〔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单位)〕

(五)加快数据共享融合。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发改高技〔20171272号),持续优化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可共享目录和可开放目录,配合攀枝花浪潮公司完成目录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攀枝花浪潮公司、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单位)〕

(六)加快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库。配合整合政务信息资源,打造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监测管理、预测预警、可视化平台于一体的基础信息资源库。〔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攀枝花浪潮公司〕

(七)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共享。配合搭建面向全市的具备全面服务能力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立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工作机制,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集中存储和统一管理,实现多部门政务数据交换共享,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节约行政成本,不断提升业务协同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级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攀枝花浪潮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 716 号)为契机,配合做好一网通办宣传工作。配合参与组织一体化平台的操作使用培训,确保一线窗口人员全覆盖、会操作。配合参与组织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操作培训。

(二)分工协作。一网通办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从群众跑路数据跑路,真正让企业和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和受益者,涉及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及其业务系统,业务技术层面关系复杂、关联层级多,各部门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分工协作。

(三)安全运营。按照“统一建设、分级运营原则做好内容保障、应用推广等工作,全市一体化平台和市级政务服务网由市级统一运营维护,区级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网分站点由各单位运营保障,健全运营保障队伍,完善上下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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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朱冠军   责任编辑: 兰香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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