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根据辖区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防火现实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的规定,决定对辖区重点林区实施封闭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尖山林区、西佛山林区东面观景台以上至西面袁家沟3号消防水池以上进行封山育林封闭管理。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封闭管理林区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区林业局审批后方可进入。
二、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落实封闭措施;尖山林区由格里坪镇政府负责督促指导新庄村落实封闭措施;西佛山林区东面观景台以上至西面袁家沟3号消防水池以上由区财政局督促指导鼎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落实封闭措施。
三、封闭期限:2021年2月10日—2021年6月30日。
四、对违反通告规定,擅自进入上述重点林区及破坏封闭设施设备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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