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西府办〔2019〕7号
区级相关部门:
《攀枝花市西区“春雷行动 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春雷行动 2019”暨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市场监管,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的“保健”市场乱象等热点问题,维护我区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和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助推我区高质量发展,从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区委十届五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的部署,为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并发挥其整体效应,全面改革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监管执法,努力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推进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通过集中力量开展统一执法行动,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切实解决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以“大市场大监管”为工作目标,以统一行动促进队伍融合,以严格执法保障公平竞争,实现“经济活、市场稳、队伍强、干部安”,确保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有序,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更加规范,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更有驱动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买得舒心。
(三)行动主题。本次行动的主题是“亮剑市场监管,护航经济发展”。
亮剑市场监管:加快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要深刻领会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时期市场监管定位和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敢于亮剑,勇于担当,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促进我区市场监管机构改革。
护航经济发展:通过聚焦节日消费高峰期,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保健”市场和以商贸集市为重点的各种市场乱象,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切实防范市场安全风险,维护规范市场秩序。坚持落实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强化竞争中立原则,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为我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组织保障
成立攀枝花市西区“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部署,严厉打击“保健”产品(服务)市场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假售假、传销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保健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行动重点:一是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假借健康讲座、组织旅游等形式,或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等名义,或开展虚假荣誉评比等方式,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经营者资质、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和虚假交易行为。重点查处通过违法会销、电话营销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为重点媒介,重点查处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说明治愈率等内容的违法广告。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重点查处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测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保健食品整治。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对未经许可生产、未按规定注册、不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掺假、产品标签虚假标识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严厉查处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对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和直销企业经销商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以直销企业名义在产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或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五是加大其他乱象治理力度。严厉查处“保健”市场中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为违法会销提供便利条件、互联网领域违法行为以及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局、区经信商粮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林畜牧局、区文旅广新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
(二)食品安全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以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节日食品安全为抓手,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加大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节令性食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2.行动重点:一是加强重点区域、行业整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学校周边、高速公路沿线、车站广场等食品消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集中承办“年夜饭”“团圆饭”“婚宴”的餐饮服务企业为重点行业,提前介入、重点防控,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专项抽检,强化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二是加强节令性食品整治。以食用油、调味品、酒类产品、鲜活水产品等节令性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活动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过期原料加工食品、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食安办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区经信商粮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林畜牧局、区文旅广新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药品放心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重点针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环节、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严格规范生产、购进、储存、销售和使用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放心。
2.行动重点:一是开展药品零售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环节整治。突出农村场镇、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地区等重点区域,突出药品零售企业和连锁门店、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单位、隐形眼镜和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店等重点单位,重点检查经营资质、购进渠道和产品是否合法,证、票、货、款、账是否一致,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是否按照规定储存和陈列,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是否按照规定销售处方药、二类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从事网络销售是否经过许可或备案等。二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整治。突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门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重点单位,突出特殊药品、中药饮片和大型设备、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角膜接触镜以及美白、祛斑、防晒、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重点品种,重点检查购进渠道和产品是否合法,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查验、使用记录,是否违法配制制剂、自制化妆品,是否使用、转让或捐赠未经注册、过期、不合格医疗器械等。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
(四)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委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以加快建设质量强区为统领,以提升供给质量为主线,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严厉打击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和计量等领域违法行为,查办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质量需求和期待。
2.行动重点:一是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检查。以公共聚集场所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化工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制造、安装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元件制造、安装活动的行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使用特种设备时是否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校验,新安装的特种设备是否进行监督校验,设备是否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二是开展消费品执法检查。以儿童用品、日用消费品、民生计量为重点,严格进行抽检,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严查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要求的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加油机、衡器、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和后处理,严厉打击违反计量法规等扰乱市场计量秩序的不法行为;开展防火产品、能效产品和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双随机”执法专项检查,促进我区防火产品、能效产品和汽车零配件产品质量提升。
牵头单位:区质监分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经信商粮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林畜牧局、区文旅广新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公安分局。
(五)市场治乱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为重点,整治商贸集市内的市场乱象和突出问题;区市场监管局采取面向社会发放“线索征集令”等方式搜集线索,加强与区扫黑办和区公安分局的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乱象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市场秩序更加有序,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2.行动重点:一是依职能查处商贸集市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立足职能职责,以蔬菜、水果、茶叶和水产品、中药材等交易市场为重点,着力整治商贸集市存在的强制交易、附加不合理条件、假冒伪劣、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短斤少两、危害食品安全、违法销售生猪产品、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二是依法加强对商贸集市外市场乱象的整治。加大对垄断、不正当竞争、违法会销、消费欺诈、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以及价格、网络交易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开展专利非正常申请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专利资助政策的清理力度。三是继续狠抓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继续强化对商品市场交易活动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力度,发现线索及时报送区扫黑办和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并报送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区经信商粮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
(六)汽车销售、维修服务行业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针对汽车消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广告、合同、商标、注册登记、流通流域商品质量抽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等职能职责,深化区域性汽车销售、维修服务行业突出违法行为的重点整治。
2.行动重点:一是排查重点地域汽车销售、维修服务市场主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二是加强汽车维修、保养、装饰等汽车用品、零配件抽检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三是检查汽车销售、维修行业格式合同,清理规范其涉及强行代办保险、装饰服务等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减轻或者免除其按约交车等自身责任的霸王条款;四是严厉查处汽车销售中存在的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五是严厉查处汽车非法拼装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区经信商粮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
四、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三)总结阶段。各单位要做好本部门工作总结,巩固提高行动成果,认真准备印证资料,迎接攀枝花市“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综合考核评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本次行动是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重大部署,是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扫黑除恶、清理市场乱象的有力抓手,是服务大局、落实区委“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责任部门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识大体、顾大局,克服畏难情绪和懈怠思想,积极解决机构改革过渡期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强化领导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完善督导机制,逐级落实任务。要建立健全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考核评价,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实化子行动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关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机制。
(三)强化“保健”市场整治。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切实解决“保健”市场中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突出问题。要强化部门协作,区市场监管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专项工作组,共同推动落实行动任务,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解决,不留隐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屏障。
(四)坚守安全底线。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高度出发,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三条底线”,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综合治理体系,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增强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时效性。
(五)构建新型监管机制。要以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根本导向,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和行政建议等手段,引导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依法检查处置,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要加强与公安、纪检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把执法重心放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上,加强对新型疑难案件的研判和查处。对全区重大或跨区域的复杂案件,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分局等区级部门要分别统一组织查处,增强社会威慑力,树立执法权威。
(六)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全面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严厉查处各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增强网络交易平台的市场秩序责任人意识,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多种形式、丰富手段,加快推进网监平台建设,着力提升网络交易监管能力。
(七)广泛推进舆论宣传。各责任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紧密围绕行动主题,拓展宣传领域,创新方法手段,突出宣传策划,使“春雷行动 2019”深入人心。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要抓好典型案件宣传,曝光违法行为,警示引导消费。要宣传行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全面展示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社会、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55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