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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西区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24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水利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8日至12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26日,巡察组向区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水利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分管副局长负责牵头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股室巡察整改工作,局办公室承担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2024年1月19日,局党组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个人均将巡察整改情况写入对照检查材料,并按时报送开展情况报告。

  (二)责任落实方面。针对巡察组反馈情况,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落实责任,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三张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

  (三)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方面。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主要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4次、干部职工大会5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

  (四)监督检查方面。局党组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定期对责任股室进行检查,逐项逐条梳理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整改工作给予相应建议。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负责人关于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重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充分利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运用好主题教育的成功经验,坚持学思践悟担使命,实干笃行建新功,不断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新成效。三是2024年2月6日,召开水利局职工大会,再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论述,引导干部职工在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的学习研究,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未学习规定内容。

  整改情况:2024年1月9日,召开局党组会学习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坚决把接受巡视巡察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践行“政治三力”的具体行动,切实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以水资源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思考不足。

  整改情况:委托编制单位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西区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编制,2023年12月27日,市水利局组织专家评审,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稿,今后将积极争取规划项目落地实施。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关于“推动水利工作差力度”问题。

  (1)水资源管理工作有短板。

  整改情况:2023年9月29日,水利部公布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西区成功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今后将加强水资源管理,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河湖长制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3月共开展河道巡查15次,发现问题9个,已整改7个,正在整改2个。今后将持续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常态化规范化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 二是2024年1月2日,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西区生态环境局、格里坪镇、大水井村开展联合巡查;3月6日,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西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联合巡查。今后将充分联合河长联络员单位、区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联合区农业农村和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区生态环境局等行政部门持续开展综合执法和执法协作。三是与区级政法部门主动对接,每半年开展1次河湖安全综合执法行动,利用政法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优势,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3日,组织召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推进会,认真学习《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后将采取农村移民后扶人口动态管理同入户核查、村民大会及村民代表会、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征求移民意见等形式开展移民后扶政策宣传,提高移民的知晓率。二是与格里坪镇深入各移民村了解社情民意和移民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结合乡村振兴的统一规划,按轻重缓急的原则,探讨、规划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2023年8月、12月,格里坪镇分两批次累计申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6个,经请示区政府后报市水利局审批,同意纳入2024年度储备项目6个,计划投资1481.47万元。三是2024年度计划实施项目4个,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施工图设计,2024年1月4日,下达中央资金383.26万元,2024年1月19日开工建设项目1个,直接工程投资383.26万元。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4)水旱灾害防御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关于立即开展以山洪地质灾害为重点的防灾减灾避灾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洪涝灾害临灾指挥处置能力建设的通知》文件,着重预警预报、喊醒叫应“闭环”管理,组建预警会商工作群8个,累计发布预警信息6次,发送预警短信3050条,同时要求各级责任人在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传达到一线责任人,刚性落实“30分钟限时回复”制度,落实层层叫应。强化转移人员管理,严防未经许可擅自返回,进一步确保预报、研判、预警、叫应、转移和返回等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关于“抓项目建设用力不够”问题。

  (1)项目合同审核把关有疏漏。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业主及时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协调,对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加强对在建和拟建项目的监理,主动作为,对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及运行维护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无疏漏。二是庄上花卉苗木产业项目已验收合格,2023年11月20日,区水利局、格里坪镇与庄上社区村民委员签订项目移交协议,明确庄上社区村民委员为使用、管护主体。今后,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申报、实施及项目后期运行管护过程中认真落实《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监管和指导,确保项目实施、运转正常,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区水利局已督促项目业主及其他参建单位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于2023年2月16日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水利局。今后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不断提升项目质量。二是区水利工程运行中心组织施工单位开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安全工作例会中组织全中心专题学习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主体责任。三是压实林地保护主体责任,2023年10月,委托专业机构牵头编制科学合理植被恢复方案,落实植被恢复各项措施,恢复破坏植被,确保问题整改彻底,10月中旬施工单位按照植被恢复方案已完成破坏植被的补栽补种工作,根据补栽补种的实际效果,今年雨季时再次对破坏区域进行补栽,确保验收合格。后续将加强现场管理,以此事为警醒,切实履行好业主的主体责任,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对工程加强针对性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上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8月完成。

  (3)项目验收有瑕疵。

  整改情况:已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西区2018年节水型社会项目参建各单位人员签订综合验收意见。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程序开展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化。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4.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

  整改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修订完善《中共攀枝花市西区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将审计、巡视巡察等重大事项纳入议事范围,今后将严格执行。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党政议事权责不清。

  整改情况:已制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每月至少召开2次局长办公会,杜绝以党组会代替局长公办会(局务会)议事决策现象的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今后支付工程款过程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支付资金先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后,报请局党组研究审定后方能支付资金。二是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办公室严格规范做好党组会会议记录,在审议经费开支时,均已记录具体金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关于“为民服务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

  (1)民生实事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区水利工程运行中心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努力争取安排项目进度资金;二是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市西区供电分公司正在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设备相关参数测算干箐沟提灌站“保护性定值参数”。全力抢通杨路坪到干箐沟10千伏专线,为干箐沟提灌站用电做准备;三是梅子箐水库扩建工程V标段完成梅干联合灌区左渠渠道清淤,已具备通水条件;四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修改一体化平台事项流程,并全面检查修改所有依申请事项同类问题。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担当尽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依法治区”等宣传活动,着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宣传,今后将加强水资源、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二是已对该水井进行暂时封填,并督促该村民办理应急抗旱取水相关手续;积极对接市水政执法支队,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三是2023年5月,区水利局协调格里坪水厂通水,解决了金桥村人饮水问题,同时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开展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合格。今后将加大农村饮水安全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农村饮水保障能力。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6.关于“作风建设有短板”问题。

  (1)文件材料照抄照搬。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要求经办人员加强对公文写作知识的学习,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公文培训,提高办文质量。二是按照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文质量“红黄牌”预警处置制度(2024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公文质量审核,对不符合发文要求公文及时退回修改。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法治建设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西区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及时研究制定区水利局年度计划;二是建立区水利局“一把手”接访制度并严格执行。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日常工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河道巡查记录表均由巡查人员签字,并如实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二是2024年以来,在局党组会上认真组织开展会前学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7.关于“内部管理有瑕疵”问题。

  (1)未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攀枝花市西区水利局工作人员考勤休假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对其他制度进行完善。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涉密人员和文件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对调离岗位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登记台账分类整理,分开装订涉密文件、传阅登记表。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8.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1)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基础知识及政策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报销相关流程对单据进行审理,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超审批金额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二是超支付的资金已在下一期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加强资金拨付审查,确保不再出现同类问题。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所有票据进行核对,并找到相关领导完善签字手续。二是强化财务审核把关,坚持无领导审核签字,不支付资金原则,严格进行报账。三是已到水务集团补打发票,完善报销手续。

  (4)会计核算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对工程项目进行梳理,对账目进行调整,按照“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基础知识学习。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5)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整改情况:已完善2019—2021年、2023年银行存款日记账,已完成2022年工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行政账分开登记,今后将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确保会计账簿真实准确。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6)资产管理有漏洞,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政府储备物资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规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政府储备物资进行清理,在今后工作中领取物资时,做好出库登记,及时做好登记会计账面处理。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9.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党建工作谋划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9日,召开局党组会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今后将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积极谋划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建与水利业务融合。二是已修订完善《中共攀枝花市西区水利局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提升党员党性修养。自2023年组织生活会开始,杜绝出现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等现象;二是已将审计问题纳入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视内容;三是通过召开会议,加强学习,提升认识,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认真开展各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四是自2024年始,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进行。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基础工作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4年1月开始开展的谈心谈话做到全覆盖,做到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对支部委员进行补选。党建工作开展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4)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重视会议记录,自2024年开始,严格规范记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内容,做到详实、全面。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已使用专本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人严格做好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0.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工作实际,严格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已修订完善《西区水利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廉政谈话开展不充分。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全体干部职工全覆盖,在2024年两节前已开展廉政集体谈心谈话,开展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之间谈心谈话。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1.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程建设情况,并现场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二是正在加快推进、工程验收、审计等工作,收集调概报批基础资料。三是正在请第三方咨询公司对二标段完工结算资料进行复合。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高位推动。树牢“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思想,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到全程不放松,履职不懈怠。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领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正在整改的,做到持续跟进不放松,做到整改不反弹、不落空。

  

(二)持续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不松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以行风建设为抓手,持续开展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作风整顿,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丰富警示教育方式方法,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成效得到巩固。以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内控制度,确保制度可行,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落地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2-6612726:邮政地址:攀枝花市西区百花路5号,电子邮箱:454288970@qq.com。

审核: 杜宇飞   责任编辑: 柴佳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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