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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阅读次数:

攀西府办函〔201811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11

 

 

 

 

 

 

 

 

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四个最严”“党政同责要求,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风险严控全程治理体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全力建设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本辖区、本监管环节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区食安办,责任单位: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成员单位) 

(二)对照创建标准补齐工作短板。按照职责要求和创建任务,围绕考评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一是要狠抓基本项达标。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照工作标准查漏补缺,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对已经达标的,要持续抓好巩固提高,确保问题不反弹;对尚未完成任务或完成质量不佳的,要找准症结、强化措施、集中攻坚,确保各基本项全部达标。二是要确保否决项过关。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特别是针对创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抓紧推进,尽快补齐短板,确保否决项全部过关。各创建成员单位要在9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创建目标任务,10-11月集中收集资料,12月查漏补缺,20191月迎检。(牵头单位:区食安办,责任单位: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成员单位)

(三)依法治理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执法,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食品的执法力度,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区食安办,责任单位:负有食品监管职责的部门、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目标、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牵头单位:区食安办,责任单位: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成员单位)

(五)精心打造示范亮点。坚持务实创新,办好民生实事,努力强化组织、人力、财力、政策保障,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等方面出实效、树标杆,创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成功经验。(牵头单位:区食安办,责任单位: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成员单位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六)加强源头严防。加强农产品产地污染治理,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分区域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推进特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调整污染区域种植结构。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制度规范。加快推进农药全程追溯,淘汰和禁用高毒高风险农药。推进兽用抗生素减量使用。推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牵头单位:区农林畜牧局,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七)加强全程严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农产品总体合格率保持98%以上。完善畜禽及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稳定运行,覆盖率达到50%以上。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无缝衔接机制。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推进风险分级管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列入平安校园创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农村、工地、旅游景区、康养场所、医院食堂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加强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特殊食品监管。加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备案登记和监管。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管。加强食品进出口监管。做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加大监督抽检力度,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量不少于4批次/千人,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100%(牵头单位:区农林畜牧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区经信商粮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广新局、区卫生计生局、区质监分局)

(八)加强违法严惩。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打击,杜绝以罚代刑。建立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案件协查、信息共享。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上下游追查、全过程追溯。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追究食品安全违法责任,并处罚到人。违法案件查办率达到100%,应公开的监督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政府法制办、区农林畜牧局、区质监分局)

(九)加强风险严控。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强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订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不断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流行病学调查,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及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对所有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置。(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十)加强问题严治。开展农药兽药残留综合治理。开展地沟油专项治理,建设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有效解决危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食安办,责任单位:区农林畜牧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公安分局)

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十一)落实生产经营者法律责任。监督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教育培训、食品进货查验、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召回、食品安全自查、风险隐患报告、应急处置等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从业人员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实施良好生产规范,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严于国家和地方的标准,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建立电子追溯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完善诚信管理红黑名单制度,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十二)落实相关主体法律责任。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生产经营场所提供者为主要对象,开展履行食品安全法律责任情况专项检查,对不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的依法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商粮局)

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文化氛围,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解疑释惑,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理念,消除食品安全误区。稳步提高社会公众和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群众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对示范创建的知晓率达75%以上,对创建的支持率达85%以上。加强食品安全谣言治理,依法查处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行为。(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四)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通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实现网络24小时畅通,电话受理接通率≥90%,按法定时限回复率、有效处置率均达100%。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并有效解决、及时反馈。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企业诚信守法情况进行监督。(牵头单位:区食安办,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提升食品产业发展质量

(十五)加快食品产业发展。实施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完善食品产业发展政策,推进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加强食品安全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鼓励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着力打造食品品牌,新增三品一标产品, 完成三品一标产品培育发展和监管任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农林畜牧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分局)

(十六)提升食品安全质量水平。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取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达80%以上,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等级达到良好以上。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推进食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支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摊贩改善条件,引导食品摊贩进入固定区域经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商粮局、区城市管理局)

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十七)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推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完善协管员、信息员培训、教育和报酬保障制度。加强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职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牵头单位:区食安办,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十八)提升技术支撑水平。全面完成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项目,促进食品安全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加快区级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逐步打造具备常见农产品指标快检的实验室,鼓励大型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建成食品快检室。(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商粮局)

七、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

(十九)落实党政同责。出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相关文件,推进党委政府共同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和人、财、物投入保障,解决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编制、领导班子、干部队伍、装备设施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牵头单位:区食安办,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二十)强化考核评价。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目标绩效管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实行评议考核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权重不低于3%。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区食品总体合格率位居全市前列、在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位居A级。(牵头单位:区食安办,责任单位: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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