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攀枝花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区域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攀西科技城、钒钛新城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城镇散装水泥使用率,改善城镇居住环境,按照《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乡镇区划调整和建设发展实际需求,在原有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以下简称禁现)区域基础上调整增加我市禁现区域,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禁现区域
(一)东区、西区全部行政区域;
(二)仁和区中心城区(含总发)、金江镇、布德镇、同德镇、太平乡、中坝乡集镇规划区;
(三)攀西科技城、钒钛新城;
(四)米易县城区、白马镇、丙谷镇、撒莲镇(含垭口)、湾丘彝族乡、新山傈僳族乡、普威镇集镇规划区;
(五)盐边县城区、红格镇、新九镇集镇规划区。
二、禁现要求
在禁现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设置移动式搅拌站。交通、水利、能源等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配套设置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临时搅拌站仅限于为该建设工程项目提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并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自行拆除。
三、职能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攀西科技城管委会、钒钛新城管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调整区域后禁现工作。
本通知自2022年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doc:1.禁现区域表
2.禁现区域图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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