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西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西区税务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西区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水平,提升政务质量,规范政务公开途径。主要通过市局外部网站、西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办税大厅公告栏、税源管理分局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西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相关规定,对照应公开的十五项内容逐项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2022年,西区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65条,通过地方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0条。主要公开范围包括: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欠税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转办、答复的工作流程和基本要求,确保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申请渠道畅通。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按照省局、市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确定公开范围、明确受理部门、规范办理流程。同时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专岗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西区税务局未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使用西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税务局外部网站及线下宣传途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通过西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08条、通过市税务局外网发布信息28条。

  (五)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西区税务局组织绩效考核,通过建立考核指标,明确审核制度、任务分工、考评周期等,由区局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进行绩效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西区税务局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信息公开内容审核职责不够明确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进一步完善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建立专人专岗审核机制,明确了各类拟公开信息审核流程及审核职责,确保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公开执法信息及区局工作信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保密、反馈等全流程规范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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