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把政务公开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信息发布平台包括: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攀枝花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看西区”APPLED 显示屏、有关宣传展板、其他社会媒体开设的专栏专版等。发布内容包括:信息正文、跟帖留言中的文字、图片和视频等。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发生变化的政府信息进行更新,对已失效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下线或删除。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职能、人事信息、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西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3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6条,司法县区动态19条,法治信息63条,规范性文件3,部门预决算2通过“西区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程序,认真做好网上、现场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质效,切实满足公众需求,全面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依法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进行办理。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2023年,调整区司法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在原任务分解表的基础上新增信息公开内容要求和公开要素,使信息更加全面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三是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强调任务要求,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23年,区司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实行信息发布初审、复审、终审三审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实行新闻信息登记备案管理,确保全程留痕可查。涉及我局的重大信息、重要信息和一般信息严格按照内容审核、形式审核、纪律审核逐级审核后方能发布二是统一归口发布涉及司法局各项重大新闻信息,涉及政策文件解读的,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发布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以官方发布内容为准,不得随意延伸发挥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由法治政府建设股梳理出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清理下线处理工作。2023年清理出全区范围内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及时录入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依托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法治西区专栏“法治工作”“行政执法”和工作动态等栏目信息并做好平台维护管理,及时更新依法治区信息数据库,规范调整司法政务信息网页板式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同步发布,方便社会公众快捷、准确获取所需司法政务有关信息。二是全面推行司法行政集约化建设,实现四川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顺利对接,跨省通办司法行政事项在线信息查询验。三是积极推动“西区司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由专人管理,严格信息发布程序,及时推广优秀案例经验,引导舆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与政府公信力、扩大政府影响力,发挥强大“政能力”。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舆情管理。加强各新闻信息发布平台的日常监测,建立人工防范和智能扫描相结合的日常监测和纠错机制,对检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认真落实网络舆情管理相关规定,切实防范网络舆情风险,发现网络舆情及时处置。二是实行责任倒查。新闻信息发布中出现重大表述错误、重大工作失误,要严格追查相关人员责任。重要新闻信息应当发布而没有发布,或因采编送审不及时,造成发布延迟,要追查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责任。三是坚持分级负责。对本单位新闻信息发布负总责,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新闻信息发布和网站、新媒体平台规范管理。办公室加强对相关网络平台应用新闻信息发布的监管和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新进步,但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区司法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补短板、强弱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相关规章制度。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一是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细化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及时纠正错敏信息,对社会关切、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司法县区动态法治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提升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审核: 黄兴   责任编辑: 吉佐鲁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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