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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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发布时间:2024-02-02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应急管理局

   一、起草背景

为做好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森防指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草原防火命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有关规定,起草了《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2月,森防指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草原防火命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结合我实际,组织起草了《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防火期。2024年全区防火期为11日至630日、121日至1231日,其中21日至531日为高火险期。

(二)划定防火区。林业用地及距离林业用地边缘100米范围内为防火区。

(三)适时发布禁火命令。预报或出现高火险天气或发布橙色、红色预警,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野外用火,严管居民生活用火,必要时对高火险区实施封山管理

(四)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严禁野外用火严禁携带可能引起火灾的物品进入防火区严禁在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在防火区内的车辆、机械设备应当安装防火装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按照程序报批并采取防范措施;有关部门单位对进入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检查;违反规定的,依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工作体系,紧盯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六)实施分区分级精准管控。根据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实施分区分级精准管控。强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

(七)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完善保障体系,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以水灭火体系建设,开展实战演练训练,前置扑火力量、装备和物资,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和保护重要设施,在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实施扑救,减少损失。

(八)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

(九)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优化完善责任体系,落细属地、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责任,切实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最小工作单位。

(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大排查,限期整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

  《命令》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火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原文链接://www.poiraudeau.com/zwgk/zfwj/qzfwj/10063166.shtml

审核: 王洪秀   责任编辑: 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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