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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站好“四岗”,把好“四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发布时间:2020-07-09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体:【 】  阅读次数:

  (1)站好宣传岗,把好“意识关”。采取集中宣传和走访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镇(街道)、社区(村)、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答疑、面对面与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交流等形式,大力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维权程序,提升企业自觉守法、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共开展走访宣传16次、集中宣传2次,共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手册1900余份。

  (2)站好监管岗,把好“源头关”。加大主动监察工作力度,每月定期深入建筑工地检查,督促用工单位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制度,督促配备劳资专管员,编制农民工工资考勤管理台账,实时掌握现场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对2020年在建项目,严格执行施工总包企业直发或受委托直发工资、设立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按规定收取和使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从源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3)站好信访岗,把好“处置关”。一是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答复,做到快立、快处、快结,确保有诉必查、有信必回、有查必果。二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对涉及农民工讨薪事件,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认真对待、妥善处置,确保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接受群众来电来访62件次,涉及劳动者275人次,全部按规定回复,未出现因处置不及时或解决不妥善的上访事件。

  (4)站好执法岗,把好“惩戒关”。健全人社、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协同配合机制,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恶意欠薪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投诉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治理欠薪的高压态势;落实劳动保障违法企业“黑名单”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将拒不配合的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面向社会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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